萍乡:全力做好“三个加” 织密巡察监督网

16.12.2017  05:51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干部轮岗交流不充分,有的干部近10年未进行岗位交流”......近日,萍乡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第二轮巡察情况,面对详实具体的问题线索,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意见》《规定》相继出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对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具体方向,我们感到很振奋,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为了做好巡察工作,采取了‘三个加’工作法,在制度完善、方式创新、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强化巡察震慑作用”,萍乡市委巡察办常务副主任姚红雁介绍说。

   “时间表”+“制度图”,未雨绸缪布局早。 在认真总结经验、充分结合本市实际的情况下,制定出台了《中共萍乡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牢牢把握时间节点要求,确保新一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有序有力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同时,制定出台了《中共萍乡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巡察情况报告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暂行办法》等配套性制度规定30余项,并且汇编了《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工作资料汇编》,发至各县区、各巡察组参考执行,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县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巡察工作刚起步的时候,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怎样做才更规范,谁也说不准,有了这些制度和资料以后,心里更有底了,做起事来也有了方向。

   持久战”+“游动哨”,双管齐下见效快。 悉心打好“持久战”。市委3个巡察组结合单位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分别采取“一对一”“一托二”“一托三”的组织形式,始终紧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宽松软”等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以钉钉子的精神加以推进,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作用。2017年,市、县两级共巡察61个单位,发现问题线索223件,发现倾向性问题799个,目前立案26件,处分26人。尽心当好“游动哨”。为贯彻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确保扶贫政策实施到位,2017年4月17日至5月19日分两批对5个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进行了民生领域资金项目“机动式”巡察,重点对2013年以来全市扶贫领域资金项目进行巡察,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投诉240人次,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2件,发现倾向性问题110个,及时发现和查处了重复享受政策补贴、优亲厚友、审核把关不严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共立案9件,查处9人。

   五账法”+“双通报”,雷厉风行成果多。 运用“五账法”,精准“建账”,分别建好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重点问题线索台账;严肃“交账”,开好问题反馈会和线索移交会,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务实“清账”,要求被巡察单位按要求做到一般问题立查立改到位、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到位、制度问题查漏补缺到位,今年已收到完成问题整改报告28项;严格“核账”,专门成立核查组,深入实地核查,并安排部署“回头看”;全面“晒账”,在《萍乡日报》、市纪委网站和被巡察单位官方网站上,实时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另外,加大问责力度,进行“双通报”。对线索移交后已立案的处理情况和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问责,做到原原本本反馈问题,标本兼治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巡察整改等问题共约谈党员领导干部774人,问责26起共27人。(萍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