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

18.11.2014  13:47

    11月14日,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江西萍乡市纪委发出通知,决定运用两起典型案件,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吸取他人教训,克服侥幸心理,常怀戒惧之心,自觉抵御“红包”歪风。

    《通知》指出,省纪委近期先后下发了《关于黄峰岩等同志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报》、《关于詹斌同志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学习讨论,实现全覆盖;要采取管用措施,深入整治“红包”问题。通知强调,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养成拒收“红包”习惯需要常态化。各级党委、纪委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针对本单位特点搞好教育。市纪委重申,对违规收送“红包”行为,坚决执行“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实行“零容忍”;对反复出现“红包”问题而又不主动查处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11月14日下午,市纪委机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迅速将省纪委两个《通报》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求委局机关干部积极履职,加强对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监督问责。同时,要牢记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侥幸心理,严于律己,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