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01.08.2016  20:41
  日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18件环境信访件,办结13件,其中,对13家企业责令整改,立案处罚9家,关停取缔1家,立案侦查2起,行政约谈4起,问责4人,行政拘留1人,并将所有信访件办理情况在萍乡政府网站、萍乡日报和萍乡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公开。 
  萍乡市环保局责令萍安钢公司、众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限期整改,责令萍乡市精锌化工有限公司、萍矿安源电厂等3家企业停产整治,对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萍乡市精锌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00万元。向上栗县公安局移送了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篡改在线监测数据案,对众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大陶瓷厂、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安源电厂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对上栗县桐木镇顺宏机砖厂实施关停取缔,上栗县政府就该砖厂的监管失职问题,已对当地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4名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作者:谢续平、彭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