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收缴采矿权有偿处置价款突破2亿元
08.01.2014 20:0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截至2013年12月底,萍乡市共收缴采矿权价款22259.34万元,创历史新高。
自2011年采矿权网上公开交易以来,萍乡市高度重视矿业权有偿处置工作,市、县发证的矿山基本上都进行了有偿处置,但受各种因素影响,国有矿山的有偿处置工作进展缓慢。
2013年,萍乡市国土资源局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国有矿山有偿处置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强力推进储量核查工作,对未完成的,采取暂停采矿权审批相关手续;二是对省厅明确要求完成有偿处置工作而未完成的,一律要求采矿权人提交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有偿处置工作;三是对已完成储量核查的矿山,督促采矿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款评估工作。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8.01.2014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