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检察院三管齐下打造廉政机关成效明显

25.06.2014  19:51

近年来,萍乡市检察院按照打造过硬队伍的总体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狠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正廉洁检察机关,取得良好成效。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市检察院班子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县级领导班子。

抓教育引导,营造自警自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该院建立全院统一综合抓、业务部门经常抓、职能部门重点抓的廉政教育系统化格局,每年对开展检察廉政教育做出具体安排,采取“一学、二讲、三谈、四结合”方式,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保证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一学”,即通过集中学习、支部讨论、处室座谈、闭卷测试等方式,深入学习廉洁从检制度规定和上级讲话精神;“二讲”,即逢会必讲,逢节必讲;“三谈”,即与新进干警谈,上好第一堂课;与拟提拔干警谈,提醒其慎权慎独,洁身自好;与存在违反廉政规定苗头的干警谈,帮助认清问题,悬崖勒马;“四结合”,即结合正反面典型、本地红色资源、群众举报投诉、队伍实际情况开展廉政教育,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3年,市检察院及全市5个县区检察院均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坚持以部署开展专项活动为载体,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检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部署开展“学‘六观’、抓班子、强队伍、促发展”专项活动和我的职责是什么、办案为什么”主题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端正执法理念,防止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组织开展“向龚全珍同志学习”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培育先进典型,市检察院蔡雪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认真开展“清空饷、治庸懒”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在编不在岗、出勤不出力等“庸、懒、散”行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部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成立以检察长牵头负责的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建设经费列入机关党建工作年度经费预算,实现了廉政文化建设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通过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在内网开办“廉政文化专栏”、开展廉政文化读书活动、向干警家属编发廉政短信、评选表彰廉能标兵等系列举措,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树立廉荣贪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抓制度规范,建立惩防并举、源头治理的防控体系

该院狠抓班子领导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完善诫勉谈话、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和“三重一大”、财务开支情况公开等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对县区院党组的巡查考核细则,定期对县区院班子履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该院党组和当地党委通报,逐条监督整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强化两级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严格“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凡干警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和作风问题的,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通过自己找、互相点、群众提,深入查摆检察人员存在的不规范特别是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建立专门台帐,以处室为单位督促限期“销号整改”,着力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出现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严格对执法办案,特别是自侦办案活动的监督,制定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加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指导和管理的规定,出台《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教育监督检查制度》,案前开展纪律教育、案中进行跟踪监督、案后组织总结回访,对自侦办案活动实行全程监管。加强对反贪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反贪队伍教育管理的工作意见》,反贪干警外出学习、出差、探亲或购置房产、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必须报告。建立廉政档案、执法档案、业绩档案、奖惩档案“四档合一”的《检察干警廉洁档案》,对干警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存档,作为干警调整执法岗位、晋职晋级、评先评优以及追究执法过错的重要依据。

重点加强对领导岗位、执法办案部门、管理人财物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管理,通过分级查、分类查、逐级查,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并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划分评定,查找出风险点106个,提出防控措施143条。坚持以风险岗位为点、业务流程为线、监管制度为面,大力推进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奖惩考核办法》、《工作质效预警提示制度》、《警示提醒谈话制度》等多项制度规定,并修订完善了覆盖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的风险防控图,有效防范检察权运行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风险。

抓监督制约,打造内查外纠、全面覆盖的廉政防线

该院加大检务督察频率和密度,推动检务督察常态化,对上班迟到、早退、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开展经常性督察,并在岗位目标考核中增设队伍安全保密、公车使用、节能减排等内容,每月进行考核。加大节假日期间检务督察力度,成立专项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严格对铺张浪费、违规宴请、公车私用、带彩娱乐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督察。坚持以开展专项督察活动为抓手,严肃整治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普遍性或突出性问题,先后部署开展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检查,“红包”问题治理,“铁面执纪、纠正四风”督察等专项活动,有力推动了检风检纪持续改善。

实行案件集中管理,依托案件管理办公室全程跟踪监督办案流程,并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认真开展个案评析和集中评查,采取“承办干警先行自查、业务部门负责人重点督查、评查小组集中评议”的方式,全面自查自纠。对不捕、不诉、撤案、诉判不一致和群众上访申诉案件,由监察室采取复查案卷材料和回访调查方式,了解办案干警遵守执法规范要求和办案纪律情况。严肃案件质量追究,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评估追究办法》,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办案干警实行一票否决,在本年度和下年度内不能升职、晋级,对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受利益驱动导致放纵犯罪或造成冤假错案的,依法严肃处理。

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工作部署、重要事项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上门走访职务犯罪案发单位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干警在办案纪律、执法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行政协民主监督员制度,邀请民主监督员走访办案对象及相关单位,对检察人员执法执纪行为进行监督。建立检容风纪监督员制度,聘请10名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遵守检察纪律、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情况进行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借助新闻媒体、检察网络和检察官方微博等平台和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重要检察事务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媒体公开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主动邀请群众监督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刘飞 熊亮)

供稿:萍乡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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