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颁发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

06.01.2016  12:50

2016年1月4日,在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市政府副市长聂晓葵向市民刘建明颁发了萍乡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在萍乡正式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