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个人事项 萍乡8名干部提拔落空

29.09.2015  21:41

  本报萍乡讯 (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 通讯员甘海金)记者9月28日获悉,今年,萍乡市对拟提拔为副县级以上干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43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其中,8名干部因存在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问题,被暂缓或停止选拔任用程序。

  今年,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进行了明确,有关措施从今年1月开始施行。文件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报告范围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因私出国情况、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14个方面的有关事项。萍乡市委把个人报告事项抽查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是否对党组织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是否“带病”的重要诊断,切实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在今年重点抽查核实的43名干部中,还有19人因存在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的问题,被责令如实补报并书面说明原因。

  据了解,按照层级管理原则,目前,萍乡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主体为县级干部,并将逐步拓展到副县级后备干部。为核实领导干部所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该市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凡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暂缓或停止提拔任用程序或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存在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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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