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作出重要批示

07.04.2015  12:41

  4月3日,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作出重要批示“请陈威、为华同志组织供销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威批示“请市供销社学习并贯彻落实”。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4月3日下午,新余市社组织召开市社领导班子、县、区供销社党政负责人、市社直属企业班子成员、市社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讨论会,会议传达了4月2日组织收听收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文学习了《决定》精神,并就市委书记刘捷、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威的重要批示和要求进行了传达。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决定》的出台,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供销社工作的具体体现、从政策层面为推进新时期供销社的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赋予了新内涵,寄予了新期望,提出了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切实贯彻落实好《决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社党委书记、主任彭志清提出:学习贯彻落实《决定》是全市供销社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首先要通读《决定》全文,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其次要注重联系实际,将文件精神切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系统综合实力;深入实施项目兴社战略,增强为农服务实力;加快构建联接城乡的现代化流通网络,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供销社服务基础;强化自身建设,营造供销社改革发展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