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

04.02.2017  19:11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日前,我市印发《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坚强保障。

  按照《意见》要求,我市着力建立五类工作机制:建立以上率下机制,抓住“关键少数”,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建立履责留痕机制,确定责任内容、细化责任清单、履责纪实留痕,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内容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建立廉政谈话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履责不到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存在轻微违规违纪、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问题,通过函询约谈提醒警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抓预防;建立评议评价机制,畅通渠道,创新方法载体,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价;建立问责通报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推进问效问责常态化,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意见》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自觉承担组织、领导和监督职责,做到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使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三责”联动、集中发力。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党负责,对本地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敢于碰硬、勇于较真,主动抓、勤提醒,多敲打、善批评,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意见》指出,要狠抓制度落实。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和统筹部署,结合地方和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教育引导和激励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将主体责任落实进行科学布局,对每一项任务都要做到标准清楚、责任清楚、时限清楚,使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具体化、数字化。

  《意见》明确,要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检查考核办法,以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倒逼抓常抓长。要把问题导向具体化,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突出日常监督考核,把调研、督查、约谈、通报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全年考核结果中。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导向意识,考核结果要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本地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记者 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