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准则》《条例》的几点思考
●陈卫国
中共中央修订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依法执政的不断深化,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政治上的生命线、思想上的主线、道德上的底线、纪律上的红线、工作上的准线。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严格自我要求,遵守党纪国法,真正将《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学习,铭刻于心。“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时刻用党章和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准则》和《条例》是党的道德宣誓和严格戒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高标准、严要求地学深学透。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学习,经常对照党章、党纪党规、先进先辈,以及“三严三实”要求,深学细照笃行;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近些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为戒,深刻汲取教训。通过深刻学习领会,及时清扫思想上的灰尘、作风上的不实、纪律上的不严,打牢讲党性、守纪律、重品行、乐奉献的思想根基,更加牢固地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准则》和《条例》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时刻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工作,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认真遵守《条例》“六大纪律”,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形成行动自觉;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严以治家,慎交朋友,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履好“双责”,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最终落脚点是以好的党风树立形象、以好的作风促进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通过政协联系面广的渠道,深入学习宣传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凝聚社会共识,汇聚起协力攻坚的强大正能量。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党政关注、发展中遇到的节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广泛协商,认真研究,提出建议;积极引导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以“责无旁贷、勇担使命”的气概,“锲而不舍、苦干实干”的精神,全力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为打好“六大攻坚战”添砖加瓦。要牢记为民职责,改善民生,充分运用视察、提案、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等民主监督形式,切实服务好民生民利。要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自身建设,探索研究履行政协职能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使政协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作者系上犹县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