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责任 推动工作落实 江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述
本报记者 李文亭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工作成效如何,抓落实十分关键。
2013年,我省强化责任制的“龙头”地位,在坚持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调度、年底有考核的同时,推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大举措,促使各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省领导带队考核昭示坚定决心
2013年初,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和省委常委带领12个检查组,分别深入11个设区市和46个省直单位,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成为新年伊始我省党风廉政建设一道亮丽风景。
省委领导亲自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单独检查考核,在江西是第一次实施,昭示了我省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坚定决心。考核启动前,省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省纪委制定详细方案。考核凸现了3大亮点:时间上,单独实施考核,安排比以往提前;内容上,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方式上,首次引入量化方法,逐项打分,量化评价。
“在检查考核中,省领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轻车简从,开短会、讲短话,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出了榜样。”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动真格、查实情,取得明显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一把手”向省纪委全会述职述廉
在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一项新内容令人关注: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的“一把手”述职述廉。这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首次向省纪委全会述职述廉,也是我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举措。
“2013年起,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职述廉,每个任期至少一次。”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此举旨在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省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推动各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全会现场,6位“一把手”公开亮晒自己的廉政成绩。既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也有贯彻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内容;既有整治“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等作风突出问题,又有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教育管理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以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简短精练、客观具体。
述职述廉结束后,与会者填写测评表,现场民主测评;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现场点评,(下转第3版)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西日报
编辑: 胡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