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18.03.2015  11:0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4年7月31日至9月10日对我厅进行了巡视。10月23日,巡视组向我厅通报了巡视工作情况,在肯定我厅保障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反馈了巡视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厅党组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署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有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巡视组所提出的5条意见建议已基本落实到位,所反映的5个主要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经省委巡视办同意,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做如下通报: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厅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定明担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厅领导均担任副组长,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全系统7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厅机关3个单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11项任务31条举措,细化责任分工,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加强督导调度,实行各牵头部门整改进展情况“一周一报告”制,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12个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了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整改责任制;厅机关6个牵头处室落实了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均落实了签字背书等工作制度,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按照要求共完成了1项审计工作,建立了7类11项164份工作台账,形成了7个专题报告、11个整改专项工作报告、15个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1个举报线索处置报告,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土地开发项目、效能建设、矿产资源管理、机关食堂公款吃喝、协会学会资金管理、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协会或学会兼职、调整干部比较频繁和一次性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等7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土地变性、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和党政分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省测绘局干部党政分设和人事档案缺失等4项整改任务,已纳入到2015年上半年完成以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也正在抓紧落实当中。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

1. 关于“土地开发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反映”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防范土地开发复垦项目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章立制,在项目实施中严把项目立项关、实施关、工程变更关、新增耕地面积测量关、竣工验收关、资金管理关、补充耕地指标流向关、补充耕地质量培肥关等“八个关口”。

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防止弄虚作假的通知》,规范了项目立项审查、新增耕地面积测量、项目工程量签证、项目竣工图审查、项目工程量复核,加强了土地开发复垦新增耕地质量、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和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管理,有效地防止了土地开发复垦中地类和面积造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造假。

三是制定了《全省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必须对当年度新增耕地图斑进行现场调查,采用带坐标数据的相机拍摄耕地四顶角照片。省级对年度变更调查中新增耕地进行抽查,杜绝虚假新增耕地。

四是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投资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人,合理设定社会投资回报,严格社会投资项目管理及严格追责问效等,规范了社会投资行为。

2. 关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反映”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系统各级各单位,重点是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通过组织自查、受理信访举报、督查等方式,开展了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治理庸懒散慢的效能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经自查,共发现问题65个,受理信访举报发现效能问题9个,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32个。截至目前,已整改106个,修改完善相关制度88个,进行问责82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7人次,书面检查11人次,通报批评19人次,约谈8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次,其他17人次。

二是针对活动期间查纠的突出问题,从多层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在机关效能方面,制定了《厅机关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使党员领导干部行使行政权力始终置于廉政制度的刚性约束之中、党纪条规的严格监督之下。目前,此办法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近日可出台。在便民方面,编制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了群众在家上网都能了解各项办事流程。在行政审批监督方面,我厅所有的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均由厅监察室通过设置在审批系统的效能监督功能,对所有报件实行网上动态跟踪监督。在机关管理方面,制定了《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3. 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了矿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集中检查。对全省近三年来的矿政管理制度落实、矿业权审批和采矿权有偿处置等几个方面开展集中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自2012年以来,除赣州、九江有个别失职渎职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外,其他设区市局总体情况较好。赣州市发现少数干部利用与非法开采者的各种关系,参与非法开采稀土,为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该市以及有关县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查处了安远等县涉及稀土方面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33件3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检察机关查处矿产资源领域涉嫌贪污、贿赂、徇私枉法等犯罪人员51人。

二是开展矿产资源项目专项检查。组织对全省2012年以来地勘基金项目进行了全面了检查。2012年-2014年,地勘基金项目共计214个,总投入资金4.44亿元。其中:2012年项目66个,投入资金1.98亿元;2013年项目70个,投入资金0.9亿万元;2014年项目78个投入资金1.56亿元(以上项目包括续作和新开项目)。通过检查,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五个管理办法”要求运行,做到了规范有序。省审计厅从2010年开始,每年都对省地勘基金项目进行了专项资金审计。2013年国家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和广州特派办又对省地勘基金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检查审计,从审计结果看,省地勘基金项目运行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也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基金项目和暗箱操作等现象。

三是开展地质环境项目抽查和绩效评价。在各地组织自查的基础上,2014年11月中下旬省厅组织由有关管理人员、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的5个检查组赴除南昌市外的10个设区市开展了项目实施过程和预算执行情况抽查。抽查了2012年以来已完工的项目48个,其中,完成绩效评价项目13个,开展专项检查7个。经抽查和绩效评价,已立项地质环境项目在实施中大多能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审计制,做到严格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评价的13个项目中,有1个评为优秀,12个评为良好,总体情况是好的,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在项目立项、招投标、验收等过程中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工程、暗箱操作、违规设置前置条件等行为。

4. 关于“厅机关食堂公款吃喝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反映”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厅机关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以厅机关食堂为检查重点对象,由驻厅监察室牵头抽调相关处室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的到厅机关食堂包厢开展明查暗访,未发现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公务接待饮酒、以联系汇报工作为名变相在食堂安排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等情况。检查组重点抽查了近期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公务接待的菜单,检查中未发现有工作餐超标准的情况,并对公务接待的财务统计报表和部分报账发票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组抽查的部分报账发票中,也未发现有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

二是出台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接待范围,对用餐标准、用餐场所、陪餐人数和菜肴标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量化。

5. 关于“协会学会资金管理方面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对省矿业联合会、省土地学会、省地质学会、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等6个社会团体2012年1月-2014年9月的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通过对上述社会团体的会计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银行账户的开设与管理,收入支出和资金管理,企业年费、评审费、认定费、赞助费的收取与管理等情况审计,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服务费未制定统一收费标准、个别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或赞助费无依据;经费支出控制不够严格。审计组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厅。

二是各被审计单位积极开展整改。自2014年10月审计组进驻的同时,已停止技术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赞助费的收取,履约保证金已全部退回。下发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联系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促进各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

6. 关于“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协会或学会兼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反映”的整改情况

一是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赣国土资党字〔2014〕105号),通过召开厅党组会、退(离)休老干部工作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将文件精神和巡视组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位厅领导和退(离)休老干部。

二是开展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经过个人申请、组织认定等方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符合兼职条件范围内,对自愿退出兼职的3名干部,同意其退出兼职;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4名干部,其中省管干部补办相关手续后报省委决定其是否继续兼职,同意厅管干部补办手续后继续兼职;对自愿继续兼职,相关手续完善的12人,同意其继续兼职;在不符合兼职条件范围内,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12人,在自愿退出兼职的情况下,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是制定了《中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加强联系学会协会和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行为的实施意见》,对本系统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的兼职行为进行规范。

7. 关于“调整干部比较频繁和一次性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 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厅党组、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各设区市局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的学习,增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严格按照制度规定选人用人、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是下发了《中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控制调整干部的次数和总量的通知》,要求“一年内调整干部数量不得超过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总数的20%;一个月内调整干部不得超过2次(含2次)”,并将“把严格控制调整干部的次数和总量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将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以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

1. 关于“土地变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反映”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了对改变土地用途宗地全面清查。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对全省2008年以来改变土地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存在改变土地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162宗,其中18宗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欠缴土地出让金、地方因融资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18宗土地进行了整改,已整改到位16宗,还有2宗正在抓紧整改。

二是督促各地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督促市县按照要求整改,进行台帐销号式管理。建立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联合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长效机制。

三是为规范土地用途管理,切实解决土地用途改变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研究下发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的通知》,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改变土地用途程序、规范改变土地用途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四方面提出了“五个严格”、“三个严禁”。

2. 关于“存在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和党政分设情况反映”的整改情况

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相关问题的自查自纠,对南昌、赣州、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和省测绘局下属单位、宜春市地质队、九江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等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我厅将采取自然退休和交流任职等方式对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和党政分设情况进行消化整改,力争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尽快整改完成。

3.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反映”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系统内人事部门的全体同志开展人事档案相关文件规章的学习,选派相关人员参加省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人事档案培训,召开人事档案业务学习研讨会,对相关要求进行讲解,研究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办法措施。

二是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要求对厅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清查,规范整理,补充材料。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国土部门、厅属单位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厅已对厅管的550多份档案进行了初步整理,补充了300余份档案材料。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工作将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省厅将于2015年8月前完成,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局)将于2015年11月前完成。

三是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档案的管理、审核等工作。

4. 关于“省测绘局干部党政分设和人事档案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反映”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排查省测绘局干部党政分设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我厅将采取自然退休和交流任职等方式进行消化整改,力争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尽快整改完成。

二是全面清查省测绘局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截至目前,已对368份档案进行了初步整理,补充了160余份档案材料。下一步,将对剩余档案进行整理,同时,对清查审核出的问题进行梳理,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文件、规定,逐项进行调查核实,经研究认定后,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计划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

(三)关于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调查和处置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我厅共16件举报件和线索,其中,信访举报件15件,移交反映问题线索1件。根据厅案件线索排查小组研究决定,对移交我厅信访举报件15件,由驻厅纪检组负责初步核实2件,调查处理2件,并对1件移交的反映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1件涉及外系统人员的信访件办理移交;由6个相关的设区市局负责初核4件,调查处理6件。

截至12月20日,按照对反映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的规定要求,由驻厅纪检组负责对1件初步核实的转立案,并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政纪处分,对1件初步核实予以了结方式处置;对1件调查处理转上级查办,对另1件予以了结方式处置;对1件移交的反映问题线索转立案并给予当事人严重警告的党纪处分,免去职务的处理。经复核,6个设区市局对10件信访件分别予以了结的方式处置,符合程序。

省委第五巡视组在我厅巡视期间,我厅根椐反映问题的线索,自查自办立案3件,给予党内除名1人、行政记大过2人、免职3人。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对规范土地和矿产资源项目管理、规范土地变性和土地闲置处置、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二字上下功夫,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出真招,切实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严格监管,不断完善和提高项目管理办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检查。每年将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对土地开发项目进行抽查,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对验收备案项目的新增耕地、地类、是否重叠、是否开发到位等情况进行复核。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将抽查、检查、复核结果纳入各设区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及科学发展考核范围,对抽查、检查及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该设区市相关工作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对项目参建单位的管理。对参与项目实施的项目设计、测量、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监管,建立中介单位黑名单和禁入退出制度。

(二)加强协调,逐步改进和规范土地变性。 一是建立已供土地信息台账。对已供土地的面积,供地时间,出让金价格,合同约定和实际的开工竣工时间、建筑面积、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出让金缴交情况以及抵押贷款情况等信息建立的台账。二是建立竣工验收机制。由环保、规建、国土、经发、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具体验收产业类别、投资、税收、环保标准、土地用途、出让金支付、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约定条件和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条件的,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严格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行为。 严格执行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审批、备案程序,对符合兼职条件但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退(离)休干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兼职条件或本人不愿意再兼职的退(离)休干部,则按相关规定建议各社会团体免去其担任的职务。经清理后仍兼职的退(离)休干部,要求其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将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情况报厅党组。对领取报酬或履行职责不当的,责令其辞去所兼任的职务。

(四)狠抓落实,全面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进一步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严把档案出入关,严格落实档案接收、递送制度,转出和接收的档案要做到信息准确、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整理规范。严格落实档案的查阅审批手续;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落实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

(五)突出实效,全面提高作风建设质量。 一是切实增强执行力。坚持目标责任考评制度,探索建立分工协作、个个负责的责任体系,对上级确定的重点工作做到执行坚决、讲究效率、坚持标准;坚持监督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手段,对有令不行、落实决策不力的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或通报批评,将督查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评和干部考核、任用、奖惩以及评优树模的依据;坚持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规范承诺的内容和公开方式,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成效的标准,并组织群众代表对办理结果进行巡查、评议和评价。二是提高机关效能。健全政务大厅(窗口)服务制度,从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形成完善的效能建设制度体系,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创优发展软环境。加强行政问责,对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以及擅自乱收费、滥罚款、乱摊派,向服务对象伸手要好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执法执纪。严肃各项纪律,增强干部自律意识,对执法执纪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按党纪党规予以严肃处理,抓一批典型,公开曝光。四是规范食堂管理。加强对各单位财务报账情况的监督审计,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报账发票进行监督审计,对公务接待大吃大喝、变换票据报账等问题,一经发现,及时纠正,严肃问责。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厅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监督各项工作最终落实情况。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江西省南昌市团结路66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1-86717162、86717163。

中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