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切实落实省政府化解房地产库存政策

29.06.2016  10:54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开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去库存20条”政策情况督查,对去库存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进行约谈和追责。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继续严控商品房开发用地供应,防止土地过量投放,从源头上减少房地产库存。商品房库存严重过剩的市、县,暂停房地产土地供应。

  ——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鼓励棚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力争2016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细化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政策。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对工作不力的市、县予以通报。对经营正常的房地产企业加大信贷支持,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对出现滞销和资金困难的房地产企业,推动商业银行通过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的合作协调机制化解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清理处置“僵尸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跨界经济。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金融部门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

  ——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租赁地产,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建立较为完善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