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1947年董必武怎样把党的活动经费转移到延安?
编者按:《红岩春秋》发表文章《一件大衣幕后珍闻》。文中记述,1947年,国共关系处于即将完全破裂局面,中共南方领导局之一董必武接到中央决定,让其与相关工作人员撤回延安。董必武与工作人员将黄金装入马甲之中并塞入棉花加以伪装,成功避免国民党特务的搜查。现对文章摘编如下:
1947年3月2日,国共关系即将完全破裂,在中共代表团驻上海办事处参加国共谈判的董必武,接到王炳南自南京发来的电报,并转达中共中央的决定,让董必武务必于3月2日夜由上海返回南京,和中共代表团驻南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一道撤回延安。接到电报后,董必武除了继续与国民党当局交涉、抗议外,还遇到一个难题:怎样把藏在中共代表团驻上海办事处暗道里的黄金安全转移到延安?这些黄金是党的活动经费。为了不动声色、安全转移这批黄金,董必武想到一个简单、实用的办法,就是特制一些马甲,把黄金装在马甲里面,再加入棉花进行伪装,以避免被国民党特务察觉。
董必武率先穿上装有黄金的马甲,外面穿上罩衣,最后再穿上那件双排扣、咖啡色的长呢大衣。当晚10点30分,董必武和夫人何莲芝及子女等神色自若地乘火车离开上海前往南京,跟踪的国民党特务没有发现任何异常。随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用同样的方法将这批黄金安全转移回延安。
董必武是驻重庆时间最长的南方局领导人之一,他一生清廉、严以修身、严于律己,虽然长期担任党的重要领导职务,但从不自视特殊。解放战争时期,董必武负责管理党的经济工作,他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做到物尽其用、财尽其力。为了给党组织节省开支,他要求自己的伙食标准比规定更低;发给他的衣物、用品,只要还能凑合用,他就不领新的。新中国成立后,董必武先后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人民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虽然职务越来越高,但他依然秉持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过着艰苦朴素的生活,而这件长呢大衣也一直伴随在董必武身边,直到他与世长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