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政府召开第102次常务会议 董晓健主持
11月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董晓健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新余市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会议认为,制定《实施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创业创新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动,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要举措。会议指出,要激发主体活力,调动科研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学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积极性,鼓励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要降低创业准入门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要夯实载体,打造创业创新集聚区,开放共享众创资源,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平台。要加大政策支持,设立创业创新专项基金,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费用补贴标准,鼓励举办和参加创业创新大赛。要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完善融资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要强化服务,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改进创业创新教育机制,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
会议原则通过了《新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认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推进全市公务用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降低行政成本,打造廉洁型机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会议指出,我市的车改工作从2014年已经开始实施。本次《实施方案》的制定,要按照国家和省里车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对原车改方案及配套办法作出相应调整,主要包括车改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个别配套办法等内容的调整。今后我市的车改工作要继续遵循“保障工作、远近结合、降低成本、平稳和谐、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使公务用车费用大幅降低。
会议原则通过了新余市信用体系项目建设相关事宜。会议指出,社会信用体系项目是在互联网领域以及相关领域,以政府引导监督为依托,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汇聚多方数据源,提供对政府、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的信用类、评级类服务,实现向政府和社会相关机构提供信用评估报告、信用信息查询、信用分析报告等功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库、三平台”,即信用信息资源库、数据采集抓取平台、信用信息应用平台和信用信息展示平台,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
会议通过了《新余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办法》。会议认为,出台《新余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办法》,对推进我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和光伏制造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会议指出,列入全市年度建设计划的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在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的基础上,可享受我市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的基础上,按每千瓦时0.1元的标准给予度电补贴,连续补贴6年。同时对2014年1月1日以后实施的“万家屋顶”项目,另外再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并网的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地面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开始按每千瓦时0.1元的标准给予度电补贴,连续补贴6年。
会议原则通过了《新余市工业项目规费减免办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