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曝光1587名“老赖” 啤酒公司欠款高层集体“蒸发”

07.11.2013  16:25

核心提示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期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于昨日向社会通报了5起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典型案例,以指导实践办案,震慑潜在不法。

省高院此次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的“老赖”名单有1587人,其中自然人1462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25个。另有2个失信被执行人在信息公布后履行了全部义务。与此同时,省高院还与省工商局签订了相关协议,形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对相关失信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啤酒公司欠款高层集体“蒸发

案情

浙江省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某啤酒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生效调解书确认江西省某啤酒有限公司给付浙江省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40余万元。

由于江西省某啤酒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给付义务,浙江省某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向丰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查明,被执行人已停产,公司高管均下落不明,除厂房设备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查封其厂房设备,并多方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均避不出面,案件陷入僵局。

最高法规定施行后,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布。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遂主动联系执行法院。目前,该案已顺利进入评估拍卖阶段。意义

本案中,执行法院在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后,因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高层均不出面配合执行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法院依职权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告知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的信用惩戒,如该公司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各方面均会受到限制的不利后果。该公司为了以后谋求发展,不得不配合法院执行人员将查封的财产评估、变现。

欠款被曝光主动求协商

案情

胡某与曹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判令曹某支付胡某工程款68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曹某便一直杳无音信,胡某遂向渝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通过银行、工商、车管、房管等各部门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出台后,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录入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告。被执行人看到相关报道后,主动与法院联系,并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做一次协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处理当中。意义

本案中,由于被执行人一直逃避执行,而且执行法院又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从而导致案件进展缓慢。执行法院通过公开曝光的方式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减损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誉,迫使其为了恢复名誉而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达到了促进执行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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