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江财人】薛辛伟:办案精致的“全国十佳公诉人”

25.09.2015  17:17

 

把案件办到精致”,是江财法学院1998级校友山东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副调研员、公诉科科长薛辛伟秉持的工作操守。他精通检察公诉业务,办案业绩显著,是济南市检察机关培养的年轻业务骨干。自2003年10月从事公诉工作以来,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办案效果突出。在他的带领下,天桥区检察院公诉科步入全省一流行列,荣获“全省优秀公诉团队”称号。他本人先后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山东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山东省十佳公诉人”“泉城优秀公务员标兵”等多项荣誉,成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最年轻的处级干部。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

三四岁的时候,家住在当地建委大院里,妈妈经常带着他上班,经常看到大人们就趴在桌子上一丝不苟画图纸,有时候画错一点点,就拿锐利的刀片小心翼翼地刮掉重画,如果错误比较严重,整张作品就作废了。小时也经常学着认真画。长大后,渐渐领悟到“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和“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的道理。工作了,习惯养成的性格也逐渐固定了。

不允许漠视问题

      学习,马不停蹄。作为一名年纪尚轻的干警,他把“古今来许多世家,无非积德。天地间第一人品,还是读书。”这句箴言办成了实实在在的行动,用心涉取知识和经验,不断武装头脑,充实人生。因为坚持“每天读三四页好书”,他也“水到渠成”地以济南市检察机关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考取了山东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撰写了多篇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对在执法办案中公平公正的把握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始终记住毛泽东同志“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的话,不搞空洞的理论研究,而是准确、熟练地运用理论知识和法律、政策有效地研究解决检察公诉业务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深入思考检察机关的办案规律,探索更合理的办案方式,他撰写了大量的理论文章或者随笔等,其中《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撤案问题探析》一文获得了天桥区检察院理论研讨第一名,后被《济南政法》杂志刊发。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赞誉他的文章“观点新颖,问题意识强,文字功底扎实”;该同志还起草了《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规定》和《关于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意见(试行)》,得到法院认可后,两院进行了会签,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刑事审判监督制度,弥补了因法律规定笼统导致的无从监督的漏洞。

  把案子办到精致

他可以把一件案子办到精致。”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清这样评价该院公诉科科长薛辛伟。

      自2002年来到天桥区检察院,薛辛伟从检11年办案600多起,其中不乏高检院、省院交办的重特大案件,没有一起出现过纰漏和差错,没有收到一起举报和投诉。在公诉科的12名同事看来,薛辛伟就是个把细致“浇灌”进了每个案件每个细节的办案人。“人可以闲着,脑子不能闲着。”薛辛伟说,就是这句小时候父亲教他的话,让他养成了思考的习惯,想得多了,也就想得细了。

      2012年,薛辛伟承办了济南市盐务局祝某等4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该案涉及被非法处罚的货运司机15人,他们担心检察院和盐务局官官相护,担心被报复,不敢作证。针对这种情况,薛辛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细致审查,快速起诉,督促法院快速审理。案件判决后,薛辛伟想到,如果赃款不能及时追回返还给被害人,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他和同事及时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扣押的30余万元赃款在判决一周内就全部发还给被害人。货运司机送来了锦旗,说:“从检察官身上,我看到了社会上还有正气。

      2009年,薛辛伟承办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案情本身并不复杂,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小亮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小亮服判未提出上诉。薛辛伟却认为法院判重了,建议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薛辛伟知道,小亮因为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疏于管教,自己进城打工遭遇抢劫失去了生活来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判决很有可能在其成长过程中埋下心理阴影,使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深陷痛苦。一审判决虽然原则上没有错,但却没能照顾好未成年被告人的特殊权益。检察院采纳了薛辛伟的建议,以一审量刑畸重为由,依法提出抗诉。通过结合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因素,耐心阐述抗诉理由,法院最终采纳了抗诉意见,判决改为免予刑事处罚。案件判决后,薛辛伟一次次找村委会,找小亮的父母做工作,为小亮联系到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烹饪技术。经过几年的帮教,小亮在一家饭店当了厨师,有了稳定的收入,逢年过节都会给薛辛伟发祝福和感谢短信。

      几年来,薛辛伟和公诉科的同事通过办案使60余名失足青少年迷途知返,成长成才。

选择就是责任

 

      闪光的检徽代表着法律的尊严,代表着公平正义,选择了佩戴检徽,就意味着一种责任,那就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他始终坚持这一信念,经常说:“既然选择了,就要做好,这样才是负责任。

      2006年11月,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查办的汪肇平、王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交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由于二人系中央直属企业领导干部,社会关系复杂,王杨又有强烈的反党反社会倾向,中央领导同志对此案作出了重要批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后迅速组成了专案组进行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薛辛伟同志作为优秀的办案骨干被抽调到这个小组,开始了长达9个月的艰苦的审查起诉工作。此案被告人认罪态度差,案情曲折复杂,涉案的证人、证据数量众多,且系外地作案,办案难度很大。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王杨,作为法学博士,其法律功底深厚,规避法律能力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辩解无数、拒不认罪,并恶毒攻击我党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薛辛伟同志作为办案骨干带头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担负起大量证据的复核,嫌疑人的提审讯问以及后期的公诉准备工作,使该案顺利起诉。庭审中,被告人王杨更是百般抵赖,态度极其恶劣,辩护人亦作无罪辩护,薛辛伟同志作为国家公诉人牢牢把握案件根本,熟练地将法律规定和本案情况结合,有理、有利、有节的驳斥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错误的辩护意见,受到在场旁听的省、市院领导的一致好评,甚至连辩护人也连声称赞“年轻有为”。

      作为一名检察官,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薛辛伟始终感受到自己肩负的使命,“检察官乃世界上最客观的官署。”必须坚守法律原则和道德底线。他经常说“我的案子都是凭良心办。——我觉得这是应该的,所以最终很平静,没有什么感动,因为应当,所以平静。”他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薛辛伟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屡次托人邀请他吃饭,都被他委婉地拒绝了,此后,犯罪嫌疑人又打听他的住处,几次上门都被拒之门外,气急败坏之下甚至威胁过。面对嫌疑人的糖衣炮弹,威胁利诱,他坚定的说:“我有我的原则,请你尊重我。”。

薛辛伟同志不仅仅是一个好的公诉人,还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在忙完工作后,他总是回到家里陪伴亲人,很少在外边应酬。出门为了怕妻子辛苦他从不让妻子抱孩子,中午帮岳母回家做饭,对孩子的细心教育,这普普通通的坚持却镌刻着一个男人对家庭的责任。

 

因为喜欢所以值

 

      公诉工作繁重,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薛辛伟同志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但是也透支着自己健康的身体,科里的同事都劝他悠着点,但他永远微笑着,从不抱怨,他说:“这是我的公诉情节,再苦再累也无怨无悔。”只有爱自己的工作,才能做到极致。薛辛伟同志看到公诉科人员少、任务重,主动要求帮助科里的同事承担了天桥区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周某、尤某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使该案顺利起诉和判决。该案卷宗31册,涉及发票600余张、购买发票人员152人,事后,负责该案的侦查员对薛辛伟同志说:“我主办这个案件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其他人都给我开玩笑说:“你等着吧,检察院得给你退补一百遍,没想到经过一次退补,这个案子就这么顺利的起诉和判决了,法院也没有提任何意见,真服你了。

      对待公诉工作,他总有着说不出的执着,上级院每次遴选他都不参加,他说:“也不是没想过走,就怕走了以后不能干公诉。”听到这些,总是为他或多或少惋惜,问他到底值不值?他总是坚定地说:“值,因为喜欢,所以值。”作为公诉科的领头羊,凡经他审办的案件,再大、再难再复杂,他总能很快找出案件的关键所在,在法庭上,他敏捷的思维、流畅的语言、精辟的分析,无不让人赞叹;办案的过程中,他总能从浩瀚的法条中熟练地找到相关的内容准确适用,被称之为“活法条”。其办理的所有公诉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无一起撤回起诉,无一起超期羁押,无一起因办案质量问题而引发申诉上访。经过数年公诉工作的砺炼,薛辛伟同志已成长为一名办案速度快、质量高,而且擅长办理复杂、疑难案件的优秀公诉人。

      他常说:“我就是正常工作、正常学习,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可他又是这般宁静耀眼,精致的人生有些光芒是遮不住的,他的点点滴滴都绽放着流光溢彩。从检十年,就是这样一位年轻又有着丰富办案实践的检察官,用他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泼洒不尽的汗水在公诉工作中创出了一片灿烂天地,展现出一名青年检察官的风采。(来源/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