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立虚开发票案143起 破获6起金额超亿元案
今视网5月20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为了严厉打击虚开发票、逃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涉税犯罪的高发态势,今年1月,我省开展为期半年的全省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逃骗税集中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省共立虚开发票逃骗税案143起,破案36起,其中破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6名。
5月20日,江西省召开打击防范虚开发票逃骗税集中整治行动发布会。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持续保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但虚开发票偷骗税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此,今年年初我省部署开展了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
据悉,行动中,以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企业、出口及出口供货企业、农产品收购及加工企业和异常注销走逃企业为重点整治范围,以实际经营场所、无经营业务、无经营人员的“三无企业”和其他涉嫌虚开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
据统计,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共立虚开发票逃骗税案143起,破案36起,其中破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6名。在省整治办确定的19起省级重点督办案件中,公安机关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起,拟于近期移送起诉2起,公安机关在侦8起,税务检查1起(目前尚未移送公安机关)。
典型案例:
萍乡破获易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增票案 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
2012年5月26日,萍乡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易录金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增票案。经侦查查明:易某某、欧阳某某、漆某某等人在没有任何实物交易的情况下,向重庆、四川、湖南等地的企业虚开增值专用发票167份,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易某某、欧阳某某、漆某某等人陆续被抓获归案后,该案与2012年8月17日被移送起诉。易某某、欧阳某某、漆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乐平破获吴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增票案 缴获假发票200余万份
2014年3月,乐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获取重要线索:乐平市境内存在一个制造假发票的窝点。乐平市经侦大队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对所获得的情报进行研判,并经过近两个月的苦心经营和缜密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齐某某于2013年开始,伙同乐平市涌山镇人石某某、程某某等人在乐平市后港镇租赁了一间民房,并购买了胶印机、切割机、菲林版、晒版机等设备非法制造假发票,并通过物流及快递的方式将假发票运往上海销售。2014年5月6日晚上11时许,乐平市经侦大队一举捣毁了这处正在制造假发票的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石某,捣毁大型印制窝点1处,缴获假发票成品及半成品200余万份,查获胶印机、切割机、菲林版、PS版等大量制造假发票设备以及油墨等大量制假原料。
赣州明亮五金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
2013年10月11日,赣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赣州明亮五金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侦查查明: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赣州明亮五金贸易有限公司、赣州三联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以票面金额3.6%的价格购买其他公司进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票面金额4.7%的价格向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长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33家公司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308份,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2013年10月16日,犯罪嫌疑人邱某某被赣州市公安局抓获归案;2013年11月21日,经赣州市检察院批准,被赣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2014年1月16日被移送起诉。
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致国家税款损失近800万元
2012年11月13日,南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侦查查明:2011年4月至7月,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为提升公司业绩,接受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供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1份,税额高达21372854.73元。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用其作为进项业务,并到南昌高新区国税局抵扣税款,已抵扣税金11202277.8元。期间,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又为李某某、谌某某等人联系的莲花县宏源矿业、芦溪县兴旺电瓷附件厂等10余家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1份,价税合计53108554.8元。经查,这些税票均已到当地国税局抵扣税款,此项造成国家税款损失7716627.77元。该案经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2000万;李某某、谌某栽、李某、何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8万。
靖安恒威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涉案金额1.13亿元
2013年5月13日,靖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靖安恒威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侦查查明:靖安恒威伟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某某自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以1.45%——1.89%的手续费获取全国8省34家企业的品名为大豆油和白糖的销售增值税发票共计400份,总金额达1.17亿元,总税额1800余万元,其后将每份发票相应进行了伪造(每份花费80元,仅变更品名,交易金额和税率),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全国11省56家企业,以收取3.5%的手续费,虚开销售电子产品、废金属等名目的增值税发票1100多份,总金额1.13亿元,总税额1900余万元,偷漏国家税收1800余万元。靖安恒威伟业贸易有限公司会计王某某于2013年7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经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靖安恒威伟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罗某某因患有严重疾病,于2013年5月24日被取保候审。2013年10月9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