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典2.4亿理财产品违约 有限合伙基金风险频发
刘冬
有限合伙基金的兑付违约案件正进入密集爆发期。10月份,北京融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融典投资”)管理的两只基金出现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其中一只“中商财富·融典龙鼎十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限合伙)(下称“融典十二期”)已经确定违约,进入担保公司代偿程序,但目前的还款情况也并不乐观。
2.4亿理财产品违约
去年9月底,家住北京的张先生从某第三方财富公司的理财经理手中购买了融典十二期。回忆当时购买这一产品的情形,张先生称有两个理由吸引了他购买:一是产品推介书显示,是投向了成都金牛区的拆迁安置房项目,政府投资的项目还款应该有保证;另一个理由是,作为有限合伙基金,这个产品的收益率并没有高得离谱。
根据网上公开的“融典十二期”的推介材料,这一产品由融典投资发行,由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司进行足额全款担保。
根据推介材料,“融典十二期”的总规模为2.4亿元,满8000万元即可成立,单笔出资门槛100万元,投资期限为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13%,托管银行为北京民生银行西长安街支行。
而从资金投向来看,产品推介材料称,资金将用于向成都金牛城建投资公司(下称“金牛城建”)贷款,用于成都市金牛区“余家新居”拆迁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中商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方,按照金牛城建提供的投资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月拨付资金。金牛城建注册资本1.26亿元,为成都市金牛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100%股权的国有独资公司。
从风控措施来看,推介材料显示,金牛城建提供金牛区人民政府常务会通过的“关于保证按合同支付‘余家新居’拆迁安置房工程投资款承诺书;金牛城建将以其名下所有的金牛区国际商贸城配置地(521亩)、茶花片区(400亩)和量力片区(818亩)地块出让后政府收益部分作为支付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的保证,以上述宗地的相关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上述土地的拍卖收入应有限用于支付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此外,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基金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北京融典投资为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今年9月30日,张先生购买的100万元“融典十二期”产品到期,但投资本息却迟迟没有到账。张先生去和融典投资交涉,对方称:“目前金牛区政府的资金还没有到位,将延迟兑付。”
10月25日,融典投资、中商财富融资担保和张先生签署了一份由中商财富融资担保代偿“融典十二期”的三方补充协议,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承诺11月1日前代偿投资本金的10%、11月18日前代偿投资本金的40%、12月18日前代偿投资本金的50%和应付利息。但11月18日过去了,资金并没有如约到账,融典投资也并未向张先生等投资人给出进一步的还款期限和解决方案。
融典龙鼎两款产品均现兑付危机
资金到底有没有投向金牛城建用于拆迁安置房项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以投资人身份向融典投资一名负责融典十二期兑付的人士询问时,对方表示不知情。截至记者发稿前,本报未能联系到金牛城建对此事的置评。
上述负责融典十二期兑付的人士称,目前,融典投资正对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资产、资产所在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等处置,并聘请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资产的处置及评估提供服务,进行资产的核算与评估等。
根据融典投资在其网站就“融典十二期”情况的通报,中商财富投资公司未完成《增资协议》中约定的工作,中商财富投资公司违约事实已确定。中商财富融资担保公司同意履行担保责任,启动代偿程序。
此外,上述通报称,为加快资产处置的进程,11月1日融典投资与中商财富融资担保协商决定,将中科财富资产管理公司92.28%的股权及中商财富投资公司86.67%的股权过户到北京融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并将两公司剩余股权质押给融典投资。上述两个公司为中商财富担保前期提供的所有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方。
有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称,中商财富投资、中商财富担保、中科财富资产管理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商财富投资用与自己“同出一门”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令人匪夷所思。此外,尽管三家公司中的两家公司的股权已经过户到融典投资名下,但这两家公司并没有什么实际资产,不过是空壳公司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融典投资在去年11月发起设立了中商财富·融典十三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融典十三期”)也出现了兑付问题。融典十三期募集总规模3.5亿元,投资于成都良友志凯投资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成都市青白江去城厢镇五泉、联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然而,根据融典投资官网的通报,成都良友志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商财富融资担保在10月底要求兑付展期,两公司称会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对项目公司资产清理、中商担保及其控制公司提供资产变现等方式对投资人的本金及收益进行偿还,展期期间的年化预期收益将比原来提高1%。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融典投资与中商财富担保去年合作发行“中商财富·融典龙鼎”系列产品有数款,累计募集规模在10亿元以上,这些资金多数宣称投资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但在实际操作中资金是否真正投向项目方或是被挪作他用,目前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