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赣工商企监字〔2017〕6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现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详见附件一)和做好2017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工作计划。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2017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任务依据之一,请各地认真执行落实。其中,被检查对象均由省工商局相应业务处(局)自行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简称“公示系统”)中摇号抽取,并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和公示系统监管协同平台分发各级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各级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当地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通过公示系统以摇号方式抽取市场、广告、个私、网监、公平交易、商标、企监、消保等执法人员实施具体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避免重复检查、反复检查、扰民执法。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守土有责,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大数据监测发现的、转办交办的或者工商部门通过其他手段掌握的违法违规线索、案件等,也要依职权开展核查和处理。
(二)联合检查。 各级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的公平、消保或者企监机构要密切合作,集中力量搞好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要建立企业检查事项“一张表”。各业务条线应根据本单位提出或者随机抽取的抽查事项,整理和制订《企业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项目目录》(见附件二),目录内容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要点、检查标准、检查程序、法律依据、检查结果等,再由牵头单位进行整合,形成检查事项“一张表”。随机抽取的企业,根据其行业分类、经营范围,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项目,实现“一企一表”。
(三)信用承诺。 在抽查检查活动中,切实搞好信用承诺工作,提倡本着市场主体自愿的原则签署相应《承诺书》(示范文本见《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赣工商企监字[2017]4号)。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负责将此承诺书通过公示系统归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四)结果公开。 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公示。
二、工作要求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抽查检查计划,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要把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严格落实责任,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确保进度看得见,效果看得清。
请各地于2017年底前将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和《“双随机”抽查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三)按照业务分类对口上报省工商局相关处(局)。
附件一.doc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表》
附件三.doc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汇总表》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