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贿周永康"爆料人道歉 称为无中生有

27.08.2015  19:58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曹昌 李永华) 8月27日,随着大康牧业发布澄清公告,原举报人易图清公开道歉,大康牧业近日事涉造假上市且行贿周本顺、周永康的传闻事件再起波澜。

  8月11日,一篇名为《大康牧业前董事长陈黎明为了股票上市行贿周本顺、周永康》的博客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博文称:“陈黎明通过行贿同是溆浦老乡、当时任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的周本顺,然后通过周本顺找到周永康签字给中国证监会施压。为了报答周本顺,陈黎明除了送钱还送股票。

  博文发出后,陈黎明公开表示,该文博主为原怀化市证券办主任易图清(正处级干部),曾负责大康牧业的改制工作。

  部分媒体随之跟进报道,引发更多关注。其中,中国经营报8月22日刊发的《事涉周本顺大康牧业踢爆上市潜规则》一文称据其得到的相关举报材料显示,“陈黎明上市前曾将价值数亿元的股权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当地官员及中介机构,涉及官员众多。”此外,该报道称大康牧业上市前后涉嫌造假上市、私下转让股权等问题。

  当日,陈黎明对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说,已起诉易图清并得到法院受理,不想多说,不想调解。

  8月26日,易图清对发表博文侵害大康牧业前董事长陈黎明先生名誉一事公开赔礼道歉,其《声明》全文如下:“本人于2015年8月11日在新浪博客以‘股市纪检员’的名字发表的《大康牧业前董事长陈黎明为了股票上市行贿周本顺、周永康》一文,该文所陈述的事实没有依据,纯属本人主观臆测,无中生有,经媒体传播及放大,严重侵害了陈黎明的权利,给陈黎明的个人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本人特向陈黎明个人诚恳道歉,并将停止对陈黎明的一起侵权行为,同时敬告相关媒体,未经本人明确书面授权,擅自以本人名义传播相关内容,责任自负。

  8月27日,大康牧业发布《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针对中国经营报上述报道内容逐条予以澄清,并称该报道内容不实,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陈黎明对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称,“我出生地错了,不该和周本顺为同乡。

  自8月24日起,大康牧业因筹划收购海外牧场事项连续停牌,最迟不晚于2015年8月31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