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被征收户提前交房 再买房却遭遇限购
为方便被征收户中较为困难的家庭提前安置,南昌市象山南路房屋征收实行预付款做法,赢得了被征收户的信任,洪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不过,拿到预付款的他去买房时却遭遇限购的尴尬。对此,南昌市西湖区征收办提醒被征收户,目前政府与他们签订的是预征收协议,等签订正式合同后,被征收户才能够享受政策支持。
被征收户办理预征收协议
困扰
提前交房再买房过不了户
洪先生有两套房,都在此次象山南路改造征收范围之内。他已经从其中的一套房子中搬了出来,并将其交给了政府。“拿到征收预付款后,我准备先去买一套房,然后再把另一套要征收的房子交给政府。但与卖方签约后,却发现我在限购范围内,过不了户。”洪先生向记者诉苦。
一方面,新买的房子过不了户,洪先生面临违约,2万元的定金可能要不回来;另一方面,征收工作人员又催着他交付另一套房。“我是第一批交房的居民,已经很支持政府工作,但买不了新房,另一套房又要交出去,我们一家人该到哪儿住呢?”洪先生现在左右为难。
建议
可要求卖方委托买方办理过户
8日上午,记者前往西湖区象山南路沿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总指挥部采访。西湖区征收办副主任胡冬峰告诉记者:“为方便被征收户中较困难的家庭提前安置,我们这次征收实施预付款的形式,但目前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征收协议。只有签订正式征收协议后,才能把征收的房产信息交由市局统一注销。洪先生这时进行房产交易,确会遭遇限购。”
胡冬峰介绍,当天还有另一位被征收户来找他,原因与洪先生相同,也是买了房无法过户,而且他已经付了全款,现在就等着过户。
“像这种情况,被征收户应尽量降低购房的风险。付清房款后,可以要求卖方出一份委托买方办理过户的公证,然后将原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拿到手。”胡冬峰给被征收户支招。
约定签订征收协议后再过户
由西湖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编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宣传手册(一)》中注明,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下发征收决定之日起1年内有效)。此外,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完成搬迁后即使还在限购范围内,仍可购置与被征收住宅房屋套数相等的住宅房屋。
胡冬峰建议:“等到签订正式的征收协议后,被征收户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5月下旬,评估机构将完成征收范围内房屋价格的评估,之后被征收户即可签订征收协议。而在接下来20天左右的时间里,被征收户可以选择好想购置的房屋,与卖方签约,并把过户时间约定在签订征收协议之后。”(彭超、实习生封雅婷 文/图)
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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