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被拐女教师引争议,应尊重女教师意见
今天上午,环球时报英文版记者前往了河北省保定市灵山镇的下岸村,见到了身处舆论漩涡的被拐妇女郜艳敏。郜艳敏称外界的关注令她和家人感到不安。她说,公安局现在该去查该去追究责任的应该是人贩子,而不是她家人。(环球时报7月30日)
20年前,一次拐卖酿成了一场悲剧,而20年后,一次荣誉却让女教师的家庭陷入漩涡。对于女教师20年前被拐卖,已经成为历史,目前女教师已经融入了这个家庭,并且深深爱着这个家庭。是不是再追究其家人的相关责任,个人认为应该尊重女教师的意见。
20年前,郜艳敏因为被拐而成为受害者,所以他对人贩子非常的憎恨,请求警方追究人贩子的罪责,是出于她的本意。而经过20年的磨合,郜艳敏已经融合到这个家庭,和这个家庭已经成为一体,孩子也到了上大学的年纪;在这个时候,郜艳敏和这家人是一家,只有爱没有恨,再去追究这家人的责任,无疑是给郜艳敏伤疤上又撒了一把盐,让她再次饱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郜艳敏成为最美老师,除了个人对教育、对孩子的热爱外,也有家庭的支持,有老人和丈夫对她工作的支持。她曾多次自杀、逃跑,但都没有成功。后来被公公、婆婆的善良感动,决心以善报善,用自己羸弱的肩膀支撑起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在这一次次的互动中,郜艳敏不仅得到家人,更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20年后的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对于该如何处理,应审慎考虑。再者,正如郜艳敏说当时“我当时是抱着他的腿,求他把我救出来。人贩子说必须给钱才让走,公公看我可怜,才拿了钱,”有被拐卖人的自愿,这样的接受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拐卖,警方应该有所考虑。
我可以断言,如果警方真将郜艳敏的公公“依法处理”,肯定会激起民怨。郜艳敏被拐案,时至如今在她身上已经没有家庭的伤害了,究竟该如何做,还是听听郜艳敏的意思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