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两华裔被撞身亡案 肇事者被控过失杀人罪

21.11.2014  19:37

车祸现场。(美国《侨报》)

中新网11月21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2013年11月11日早7点左右,纽约皇后区艾姆赫斯特皇后大道夹百老汇大街附近发生一起夺命车祸。肇事司机白人男子REDKO LEONID,因以110英里的时速驾驶一部雪佛兰“大黄蜂”跑车致使2名华裔行人郑敏捷、林木旺在车祸中罹难。肇事司机REDKO LEONID于20日在皇后区刑事法院过堂,并被检方控诉其两项罪名分别为:二级过失杀人罪(manslaughter in the second degree)及疏忽杀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并当庭还押,如需保释则要支付高达25万美元的保释金。

20日上午,肇事司机24岁的白人男子REDKO LEONID在其母亲及女友的陪同下在皇后区刑事法院过堂。当天皇后区检方就REDKO LEONID在2013年11月11日早7点在皇后区艾姆赫斯特皇后大道夹百老汇大街附近以高达110英里时速驾驶一部雪佛兰“大黄蜂”跑车撞向2名在路边行走的华裔男子并造成两人死亡,提出控诉。罪名分别为,二级过失杀人罪(manslaughter in the second degree)及疏忽杀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随后REDKO LEONID被戴上手铐当庭扣押。如需保释则要支付高达25万美元的保释金。

当天41岁的受害人林木旺的妻子因不愿面对悲伤的情景,而选择留在家里等候宣判结果。当她获知嫌犯当庭被戴上手铐扣押的一刻,顿时泣不成声地说,超速司机得到了应有判决,他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林木旺的妻子称,自己当天不敢到法院是害怕触景生情,一年多来她始终无法摆脱失去亲人的痛苦。她几度哭诉并表示,即使拿到判决结果也不会告知正在读大学的18岁的女儿,因为女儿还小。而另一名受害人59岁华裔男子郑敏捷的儿子当日在其委托律师的陪同下来到皇后区刑事法院,由于家属心情沉重就该案不愿接受采访。

受害人林木旺的委托律师孙澜涛律师表示,该案发生时皇后区艾姆赫斯特的皇后大道(Queens Blvd)规定每小时限速为30英里,而检方对肇事车辆(大黄蜂)的行车记录调查后发现,肇事司机以时速110英里的超高速驾驶,致使2名受害人伤亡。孙澜涛指出,纽约州刑法中规定了构成过失杀人罪(Involuntary Manslaughter)的重要条件是,被告方有理由预知到会因其鲁莽行为而导致受害人死亡。例如该案中,肇事司机在高速驾驶前对于超高速驾驶可能造成的重大危险(substantial risk)有预知性。

孙澜涛表示,案发当日肇事司机驾驶的雪佛兰“大黄蜂”跑车是从HERTZ汽车租赁公司租借的车辆。截止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并将于2015年2月再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