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大气污染防治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示情况通过网上抽查

28.10.2016  21:15

      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对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公示情况进行网上抽查,我厅《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网上公示通过抽查,受到抽查人员的肯定。
      今年6月13日,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印发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并且按照《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要求报请省法制办进行备案。
      《细化标准》对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的环境行政处罚,从违法行为的主体、种类、次数、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影响等方面对罚款数额进行细化,明确了不同情形之下的处罚标准。《细化标准》有利于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严格处罚标准,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本《细化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