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最严措施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01.09.2015  08:59

  

  一是建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责任制。自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开展以来,西宁市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严格落实五方主体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目前,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100%落实完成,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是建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记分制。该市加强对项目经理职责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实行记分管理。项目经理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将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今年上半年,市建委已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5名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处理,另拟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1名项目经理记分12分。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严管重罚。2015年,西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保障性住房、大型公用建筑、校安工程为重点,先后会同市安监局开展了建设工程节后开(复)工前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检查、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地食堂卫生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多次专项及综合检查,对主体施工、深基坑、密闭空间、脚手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吊篮、沿街建设工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及在建工地火灾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在建项目1582个,建筑面积3321.5万平方米,下发停工通知单130份,下发整改通知单169份,下发督办通知14份,催办通知2份,并检查排除安全隐患397处,累计处罚金额104.5万元。对青海宗业房地产公司、湟中县住建局等17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监管部门进行了约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建设项目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5份,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5家建设单位、5家施工单位、3家监理单位、5名建设单位负责人、3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建筑法制意识。2015年6月,西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与开展了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免费开展咨询活动,印发学习宣传资料4000余份,督促各建筑工地在在建楼梯悬挂大型宣传标语、警言警句340余条(块),建筑工地围挡绘制安全生产宣传作品,积极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五落实五到位”内容。同时,印制了《西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宣传画册》,对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机械使用、消防安全知识等进行宣讲,组织全市建筑工地依托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培训,培训426场次,培训人员5661人次,从而有效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