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新政 多项便民利民举措惠及市民

09.03.2015  14:25
原标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新政 多项便民利民举措惠及广大市民

作为百姓“安居钱”的住房公积金,长期以来在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帮助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适应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强化资金安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群众的反映和呼声,提前实施公积金新政,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并将原定于4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提前到3月9日,以让更多市民用好用实这笔“安居钱”。

西安204.6万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

近年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把服务民生、住有所居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发展,以信息系统升级为重点,凝心聚力、推进改革,大力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不断优化管理机制,简化办事流程,加大个贷投放力度,力争使更多的职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目前,西安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1.6万个,204.6万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80多万户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了住房条件,带动房地产市场消费近1600多亿元,住房公积金在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帮助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对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专题调研;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报告,对中心资金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10月,住建部服务工作专项督察组对中心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中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年12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加全省住建系统政风行风测评获得西安片区第一名的好成绩。

多项便民措施让百姓用好“安居钱

为进一步适应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强化资金安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原定于4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提前至3月9日,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同时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用好管好百姓的“安居钱”。

●提取业务:

1.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在原有提取条件的基础上,放宽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即可提取公积金。

2.提取流程进一步简化。新系统上线后,提取业务将直接面对职工,不再需要单位代办,既保护了个人隐私,又避免了单位的延误及不配合。提取资料进一步简化,且不再需要复印件。提取资金直接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资金实时到账,不再转入职工单位账户,确保了职工提取资金的安全,提高了支付效率,避免了单位和职工间纠纷。同时,新系统开通“冲还贷”功能,将大大方便贷款职工的还款,通过实现按月扣划,将提取和还款一步完成,不用每年前往中心重复提交资料申请提取。

3.办理提取业务更加便捷。职工办理提取的受理网点由原有的14个网点扩大至66个网点,职工可选择办理业务的范围扩大,方便就近办理。银行网点同时还可受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

●缴存业务:

1.简化开户流程,新开户单位开户时,仅需提供开户资料原件,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和单位预留印鉴,开户办理时间将大大缩短。

2.进一步调整缴存模式,将各缴存单位原有的“先缴款挂暂存,后冲暂存计入职工账”的延时缴存进账模式调整为“先汇缴核定,后缴款进账”的即时缴存进账模式,实现大部分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即时到账。

3.方便证明类资料出具,由原来证明类资料须单位或个人查询相关内容后,填写打印并报中心核查出具,变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有效证明或证件,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临柜即时出具证明材料。

4.进一步优化受委托银行业务办理权限,缴存单位办理日常缴存业务时,由原来的“只能在开户银行单一归集网点办理”调整为“可在开户银行所有归集网点办理”,实现“同行通存”,方便缴存单位办理各项缴存业务。

●个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