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名官员因“赶场聚会”酗酒 行为不雅受处分

20.08.2014  22:12

  西安市13名官员昨日受到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不同程度的处分。据陕西省纪委的通报,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些官员“赶场聚会”等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陕西省纪委网站19日晚通报,陕西省委决定,对雁塔区委书记李德文,雁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史伟党免职,并调离原岗位;对包括西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苏俊良等在内的另7名官员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不同程度处分。

  陕西省委还决定,对西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钟健能进行诫勉谈话。另有3名西安市委相关部门的官员受到调离组织部门的处理。

  对于处理原因,陕西省纪委通报表述为:“西安市少数领导干部律己不严,我行我素,仍然组织和参加吃请聚会活动,且个别干部‘赶场聚会’,酗酒行为不雅,尽管是自费聚会,但对干部队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同日的西安市委通报中则透漏了更详细的信息:“今年4月,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新良等4人组织和参加吃请聚会活动。8月15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调查情况汇报,提出了处理意见。

  上述官员受到处理,起因或源自一顿烤串。据《经济观察报》披露,今年4月,前述部分官员曾在西安城南的一家中等价位的陕菜私房菜自费聚会,并在餐后继续前往附近居民小区旁边的烤肉摊吃烤串、饮酒。饮酒过量后,他们在烤肉摊发生口角或肢体冲撞。(记者刘刚 实习生赵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