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巧判涉房案

15.07.2015  15:52

  吴菊三姐妹,因父母生前留下一套房,座落在南昌市西湖区十字街,面积90.09平方米,和哥哥吴雄(57岁)4人为争该房继承权产生纠纷,而告上法庭。父亲吴根生(1982年去世)百年之后,诉争的房屋登记在其母亲杨丽(2014年去世)的名下。母亲在生前办理了公证遗嘱,将该房屋转给其子吴雄,杨丽与吴雄共同居住,生活起居由吴雄负责照料,杨丽去世后,吴雄于今年4月5日将吴菊(55岁)、吴丹(52岁)、吴娟(47岁)诉至法院,请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张世民向吴菊三姐妹详细解释了继承法,并做好了哥哥吴雄的工作。最终原、被告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哥哥吴雄补偿三个妹妹吴菊、吴丹、吴娟各一万元,兄妹最终握手言和,四人笑着离开法院,吴菊等人握着法官张世民的手说:“万万没有想到这么快,把我们父母的遗产纠纷解决了……”。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加大涉房案件的审理力度,较好的解决了一批涉房地产案件,有效的化解矛盾和纠纷,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该院辖区属于老城区,解放时期建造的木土结构板壁房,年代久远,许多房屋因日晒雨淋,市民生活十分困难,刮风下雨随时都有可能坍塌,经常出现电线老化,房屋被烧的残局,随着该区加大了旧城改造的力度,继承,拆迁,离婚房产分割,法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案件增多,该院推出“调解、耐心、借外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新举措,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调解”,对双方当事人,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把亲情看的比财产更重要的,主动放弃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分得财产,法官对案件的情况,要查清房屋的来龙去脉,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的,他们兄弟姐妹之间又主动放弃他们应该得到父母那部分财产的,法官会主动制作调解书,让他们亲情更亲,又为和谐家庭注入了新活力,不但兄弟姐妹不为父辈财产挣得脸红脖子粗更为晚辈做出了榜样。二是“耐心”,有的当事人欲想通过缠诉得到不应该得到的那部分房产继承权或多分到一部分钱,该院法官采取轮番做工作,先由承办法官宣讲法律条文,仍有疑虑的双方持有不同看法,庭长做工作,在此基础上,打消不了思想顾虑,对立情绪大,由分管副院长做以案释法工作,经过反复做,做反复,和风细雨,语重心长,讲亲情,讲法律,使他们打消顾虑,回归亲情,合理合法的解决矛盾和纠纷。三是借外力,有的当事人通过法官做工作,总认为吃了亏,该院通过借外力,邀请社区,调解委员会成员,亲戚朋友做开导工作。该院受理涉房案件中,有的当事人认为他们赡养义务多,公房由自己出资购,登记在父母名下,按常理,总认为房屋是自己的;有的对房屋修缮维护,扩建尽到的责任多;有的受传统观念,认为男丁得房,女儿出嫁没有继承权。法官对争议的房产为了摸清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要走访房管部门,调取房屋相关资料,查清房屋的来龙去脉、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涉及到的法律关系,组织当事人到现场进行勘察,必要时委托司法技术人员对房屋进行司法鉴定,走访社区,亲戚及街坊邻居了解矛盾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研判,并通过借外力化解他们的矛盾和纠纷,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庭审旁听,对涉及房产纠纷,法律关系复杂,人数较多,争议分歧较大,易发不稳定因素,对此类案件适应普通程序审理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旁听开庭,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起审判长联系会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时,将案件情况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取得上级法院业务指导。

  该院还对父母年事已大,由于各种老年疾病,导致无法处置房产,有的子女借父母还健在,申请父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作为父母的监护人,以方便处置房产,法官便及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穷尽所有继承人,不能有一个遗漏,并通知被申请人的所有继承人到法院接受询问。

  该院实行“一调解,二耐心,三借外力,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庭审旁听”新举措,去年以来,审理27件房屋继承案件,45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收到锦旗10余面,感谢信20余封,较好的化解了由房产纠纷案件引起的不稳定因素,为辖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吴云 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