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科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铜纪发[2013]11)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局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坚决刹住收送“红包”的不正之风,决定在全局科以下(不含科级,下同)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全覆盖。
一、认真组织学习,精心进行部署
及时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县纪委《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返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作出部署。
二、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进行整改
对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加强监督,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设立局监督电话:0795-8722624和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根源,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健全制度,使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三、健全管理机制,杜绝不正之风
通过学习、整改、提高,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制。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财务管理方面出发,制定了“三公开”、“三严禁”、“三严格”的管理规定(财务收支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公开;收费标准项目公开。严禁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互相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滥发奖金、津贴、补助、有价证券。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四、总结学习提高,永葆党员本色
在进行了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党风廉政宣传栏公示自查自纠情况后,我局召集党员干部开会进行总结,进一步强化学习,升华认识,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自我完善,自我升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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