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调研
为深入纠正“四风”、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4月中旬,新余市纪委组成4个调研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邹健生等领导带队,深入到各县(区)、部分市直单位及乡镇(办)、村(社区)基层一线开展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干部群众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注重教育引导,完善规章制度,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大大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通过一年来的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切实解决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人民群众对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调研组重点就当前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与党员干部、群众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反映,虽然取得的成效十分明显,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四风”问题出现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有的采取化整为零、调换核算科目等手法违规报销公款;有的可能将吃喝转移到企业食堂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等现象,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甚至消极怠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屡禁不绝,有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存在优亲厚友、私分截留、索要回扣,有的“三务”公开存在搞半公开、假公开、躲起来公开等。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与参加座谈的干部群众代表就如何进一步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有效管用的制度、探索完善和应用社会信用体系加大惩戒力度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调研座谈基础上,调研组还对今后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地各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新余市纪委 胡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