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阻碍救护车通行可追刑责 避让违规可免罚

25.07.2015  11:35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一审。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如何保障救护车通行问题,草案规定,社会车辆避让救护车违反交规免予行政处罚,相反,阻碍救护车通行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院前医疗急救产生的医疗服务费拟纳入医保,这意味着,今后叫救护车有望医保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