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将依法依规推进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2.05.2015  15:52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根据国土资发〔2014〕128号文件要求,于今年3月底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对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现有耕地分布、面积、质量等别等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提出了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细化了推进划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南昌市被列入此次全国106个基本农田划定重点城市,是江西省唯一入列城市。

  作为全国第一批106个开展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城市。南昌市积极落实《通知》有关要求,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南昌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并于5月5日专题召开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划定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此次南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土资源、农业两部核定下达划定任务、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县域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初步划定成果、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等,并结合南昌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大都市发展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统筹布局的原则,将南昌市城市周边、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等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对政府依法批准但尚未开发使用,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经批准认定遭受严重无法治理,以及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未利用用地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农用地可以划出永久基本农田。

  此次南昌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包括核实举证和论证核实两个步骤,目前该市正在按照方案部署有序推进,正处核实举证阶段,5月底前将会把相关举证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形成市级核实举证汇交成果,再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两部进行论证、审查,核实并下达划定任务。并在此基础上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中心城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除本次国土资源部直接指导的南昌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外的其他城镇,其初步划定及核实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进行论证、审查,核实并下达划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