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出台二十条新规 首次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江西日报记者杨静)5月22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和解读该院出台的《关于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江西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意见》。
据介绍,《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共分六部分二十条,既有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老区扶贫开发,为国企改制、行政审批、土地流转等改革主动提供有力保障等服务发展的内容,也有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务公开等推进自身改革方面的内容,还有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方面的内容。
二十条新规中,有五项创新举措引人关注,其中三项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追责行政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建立行贿犯罪人曝光机制”等概念均是首次提出。
《意见》首次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概念。此举将针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破坏等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在刑事司法手段无法追究,行政主管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或者没有其他主体提起诉讼的情况下,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结束“不告不理”的尴尬境地。
《意见》提出探索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通过设立专门检察机构,加强与环保、林业等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合力。
《意见》提出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实践中运用“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对主观恶意较小、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对破坏结果进行补偿或补植复绿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新措中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案件也提出解决办法——探索建立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这类“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为予以追责,促进依法行政。
此外,《意见》还提出探索建立行贿犯罪人曝光机制。对经过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的行贿犯罪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外,一律将主要案情、行贿人姓名等情况在媒体上公开,增强打击效果。同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全面、准确录入行贿信息,开通查询电话和QQ预约查询,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推动建立市场廉洁准入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实现预防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