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四化”问题 做实国有企业党建

01.01.2017  17:33

  2016年12月21日至23日,全省国资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交流会在靖安举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强化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和准确把握我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探讨加强我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的举措。

  据悉,省国资委、集团公司、设区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开展联合学习制度已连续坚持了13年。近期,省国资委出台《关于严格遵守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不断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坚定不移地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做强做优做大。

  针对我省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的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省国资委认真查找和仔细梳理——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重经营轻党建”思想;在健全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机制方面,存在有的企业党组织法定地位未落实、职权不明晰、作用难发挥的情况;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够规范、不能充分适应市场需要的情况;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情况;在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方面,普遍存在党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两个月来,各企业党委按照省国资委党委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抓紧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截至目前,6项立行立改工作已基本整改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费补缴工作基本完成,共补缴党费4587万元;推动202个“应建未建”企业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督促195个“应换未换”党组织完成换届;联系查找并妥善处置失联党员364名;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遵守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14户出资监管企业正在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全省国资国企系统要切实增强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此为契机,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着力点,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推动企业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