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解放军序列中再也没有出现的几个兵种

26.11.2014  13:39

   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在1955年正式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主要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警备重要城市,守卫国家重要企业、厂矿、交通设施及保卫边疆等任务,1957年番号被撤销。

  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前夕。随着解放战争的即将胜利,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日显重要。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军委于1949年7月6日决定,在军委设置公安部,统辖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并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长。罗瑞卿受命后,即开始着手组建公安部。8月31日,中央军委根据罗瑞卿的建议,发布命令,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直属公安部领导,以保障中共中央和北平市(今北京市)的安全。9月29日,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共中央军委公安部即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10月30日,周恩来在北京接见参加全国公安工作高级干部会议的代表时曾指出:“军队与保卫部门是政权的主要的两个支柱。你们是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国家安危你们承担了一半的责任,军队是备而不用的,你们是天天要用的。”11月1日,公安部启用印信,开始办公。11月5日,罗瑞卿主持召开了公安部成立大会。

  195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整编,将陆军统编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国防军集中力量担负对付外来侵略、巩固国防的任务;公安部队则主要担负肃清残匪、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祖国建设的任务。5月31日,中央军委代总参谋长聂荣臻在军委参谋会议上宣布:军委成立公安司令部,统一指挥全国的公安部队。同年秋,中央军委决定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原第20兵团机关部分人员为基础组建公安部队司令部等机关,并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程世才为副司令员,李天焕为副政治委员,吴烈为参谋长,欧阳毅为政治部主任。11月,军委公安部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机关先后组成,正式开始工作,并开始接管与整编内卫公安部队。至1951年10月,共组建了20个师又23个团的正规公安部队,计18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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