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警方打掉一个鄱阳湖水域涉恶团伙
16.10.2014 21:01
本文来源: 公安厅
近日,在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严打整治“利剑”行动中,都昌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和严密布控,成功打掉以段某某为首的鄱阳湖水域涉恶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名,有效地维护鄱阳湖水域治安稳定。
2014年7月23日,县局接到群众报案称:6月16日,其在鄱阳湖棠荫岛水域采砂作业过程中,被一伙乘坐三艘快艇的20余名年轻人殴打,并将吸沙泵船上物品全部砸坏,损失约5万余元。此案发生严重影响鄱阳湖水域群众的安全感。
荻悉后,县局主要高度重视,要求刑侦大队迅速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进行摸排侦查,力争早日破案,尽快消除社会影响。专案组兵分两组,一组对案发现场附近进行走访摸排、收集证据;另一组主动出击,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实行重点布控。通过被害人的描述、传统侦查手段的运用和大情报系统的信息碰撞,初步查明该涉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过近两个月的周密侦查发现,自2013年5月份以来,以段某某为首,组织曹某某、江某、邵某某、黄某某等多名社会闲杂人员组成恶势力团伙,利用钢管和砍刀等工具,在鄱阳湖棠荫岛水域对鄱阳县从事采砂作业的工作人员和渔民进行驱赶,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经营、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涉及案件20余起。
9月底,专案组果断出击、及时收网,陆续将该犯罪团伙成员段某某、曹某某、江某、邵某某、黄某某、吴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讯,到案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伙同他人在鄱阳湖荫岛水域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段某某、曹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之中。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6.10.2014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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