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警长向下属索要5万贿赂失去200万退休金

24.01.2014  11:14

  香港一名警长以自己帮忙下属掩盖工作失误为由,向下属借款5万元(港元,下同),3年都不还分毫,更以下属名义买楼及申请贷款,最后下属无奈向廉政公署揭发。香港区域法院昨日裁定警长罪成,除了刑罚,他还将失去2 0 0万退休金及每月1 .3万的长俸。

  曾经替下属掩盖错误

  任警署警长的41岁被告邓伟明,被控2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罪、公职人员收受利益、伪造及使用虚假文书等5项罪名。庭审显示,以特设证人作供的警员张志忠作供指,2011年时,邓是他的上司,大埔区第二巡逻小队,身为同队警署警长的被告是其上司。

  同年,张需要就一宗偷窃罪作证人出庭,但他忘记上庭,坦承犯错,并表示深知所犯错误严重,情绪大受困扰。而邓当日也没有应讯,最后上级仍然得知张缺席作供一事,在随后的谈话之中,另一名主管称张之后可能会不能得到续约,但邓当时为张作出解释,认为是沟通出错,应该给予张一次机会,最后张并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下属无奈向廉署揭发

  事情被“摆平”之后,邓召见张提出向他借8万应急,表示“我帮过你,你不是不帮我吧?不会见死不救吧?”张担心工作不保,借出5万,但被告至今分毫未还。2012年8月,邓再次找张,表示自己信贷记录不好,置业时难以申请贷款,希望他提供协助,并承诺退休之后用退休金清还所有欠款,张无奈再将签名样本、身份证和委任证副本等交予邓,随后邓用相关资料购买了一个300万元的物业,并得到银行210万元的贷款。

  最后,张无奈向督察投诉,终于向廉政公署举报揭发。邓伟明在庭上求情,他从1983年加入警队,只有小六学历,凭借着个人努力,在2006年升至警长,本来在2020年退休,案件将令他失去200万退休金及每月1 .3万的长俸,也令他的职业生涯告终。

  香港区域法院昨日裁定,被告5项罪名均罪成,押后到下周一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