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统一部署,南昌市农业局经作处认真做好行政权力权责清单自查自清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结合全市经济作物生产工作实际,局经作处对相关职责进行了认真梳理,对行政权力逐项进行分类登记,共清理出其他行政权(财政专项资金分配)2项,其他行政权(政策标准制定)1项,行政奖励1项,并报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