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带着资产进城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杨静)去年12月底全省户籍改革意见出台,确定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或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努力实现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如何让广大农业人口顺利转换身份,进入城镇?记者从4月22日召开的全省户籍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我省将继续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提高常住人口落户率,让更多的人能落得下来、留得住。
城区农业人口是此次户籍改革的大头,为推进城区农业人口转户,我省推出“四步走”方案。首先,将城镇建成区农业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其次,将城镇规划区内失地、半失地农业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再次,根据各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能力,将城镇规划区以外需要转户的农业人口登记为居民户口;最后,到2020年,全省范围内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对于已在城镇工作和生活的农业人口,暂无落户意愿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我省将通过居住证制度,让其逐步享有公共服务。
为配合“四步走”方案,我省将积极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在南昌,城区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投靠类、购房类、投资经商类、人才类、务工类等落户条件都较以往更宽松。其他10个设区市则将在南昌市放宽落户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务工人员落户条件,取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均可落户。全面放开县(市)城区及建制镇落户限制,对县(区)城区和建制镇不设门槛,只要群众有意愿,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房的,都可申请落户。
针对户改过程中许多农民不愿意放弃宅基地、村集体资产待遇等“户籍红利”的问题,我省明确要求,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大力解决好城中村、城郊村居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权的处置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让农民带着资产进城,同时让其享受公共医疗、社会保险等基础性公共服务和其他权利,让村民在“一元化”户籍改革中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