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沐浴法律阳光

30.10.2013  17:28

江西省司法厅机关干部魏淑燕读了《龚全珍日记选》,让她觉得走近了一位像阳光一样温暖的老人,真切感受到了老人一心为民的大爱情怀,也深切感受到一位老共产党员坚守的力量。

龚全珍老人是高尚的,纯粹的,又是普通的,具体的。她的事迹和精神感人至深,真实可学。”魏淑燕认为,向龚全珍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她坚定信仰,扎根乡土、心系困难群众、一心为民的崇高情怀。魏淑燕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工作繁琐但意义重大。“每年全省要办理两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的阳光。”魏淑燕表示,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就是要像龚全珍老人一样,心系困难群众,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让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艰苦奋斗一辈子、无私奉献一辈子,是龚全珍老人的光辉写照。”魏淑燕认为,作为一名机关干部,还应该经常以龚全珍老人为“镜子”, 照出自己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要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为人随和谦让,不贪功争利;办事厉行节俭,不铺张浪费;生活简单朴素,不攀比显摆。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从思想和行为上彻底反对享乐主义,抵制奢靡之风。(记者龚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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