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远离腐败
●刘晓庄
核心观点:
◎党委领导,部门管理,人民选择,干部选拔程序必须落到实处。严格追查官场腐败的种种“猫腻”,对违法违纪的“戴帽”者与受“戴帽”者一道“摘掉帽儿”,唯此才能以儆效尤。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建立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必须健全制度。还必须创新体制和机制,让人民群众紧紧拽住权力的尾巴,使权力服服帖帖地忠诚于法律,忠实于人民,也是不致权力弱化、腐化和异化的根本保证。 ◎“人民是自己政府唯一可靠的看守人”。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和政协的作用,以制度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群众拥有依法监督政府和管理事务的权力。
第一,腐败就在身边,现象前所未有
曾经,我们从历史的教科书中获知明朝末年的没落、晚清时期的腐朽,等等。总以为,腐败作为历史进程中代表社会的丑陋疮疤,离我们是那么遥远。
然而,近些年来被查处的一起又一起官场腐败大案要案,它让人们在感到震惊的同时,也让人们感到痛心而又揪心。原来,腐败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在我们一些熟悉的官员中间。
有人东窗事发,有人接受调查,令人五味杂陈,难以置信,打心底不愿接受。因为,曾从一些被查处的官员那里,我们听到过何等虔诚的话语:“打碎骨头烧成灰,信仰依然是共产主义。”听到过格外超脱的语言:“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钱有何用?”还听到过多么激昂的声音:“要与腐败分子不共戴天,进行坚决斗争!”云云。
但,证据确凿的腐败事实,却又让我们不得不信,一些官员确实犯事了、堕落了、腐败了,而且腐败的程度还不轻。
一宗宗贪腐案件发生在眼前,前所未有的腐败现象触目惊心,伴随着一声声悠长的叹息和深深的惋惜,人们的心中激荡起社会的正义良知:铲除腐败,固本清源;惩治腐败,务必从严。继而思考:“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在人民政权内部,滋生腐败的根源究竟隐藏在哪里?对于腐败恶疾,有必要采用中医的辨证方法审症求因。
第二,权力产生腐败,腐败侵蚀权力
关于政治学中的“腐败”概念,目前尚无学理上的确切界定,但构成腐败的基本元素,却是得到了比较一致的认同,即“官职、公权、私利”。按照顺序排列,三大要素之间,前者是人,后者是物,要害就是居于其中的那个权。
有句话大家耳熟能详,“权力是把双刃剑”。换言之,“成也权力,败也权力”,权力可以温顺地为民服务,也可残暴地掠夺民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针对“属于人民”的权力,马克思很早以前发出过预言:“在政治权力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成主人以后,它可以朝两个方面起作用”。这也正应了王安石的那首充满辩证法的诗:“春风春雨有时好,春风春雨有时恶;不得春风花又开,花开又被风吹落。”
良性权力是人民欢迎的管理服务型工具,恶性权力只会成为戕害民生的洪水猛兽。权力所承载的这双重不同性质的内核作用,都是由手握权力的“人”掌控并且发挥。所以,抽象的“权力管制”,具体化就是管制国家公职人员,即当下所说的追究领导责任,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
人民赋权,“举贤任能”,这是天经地义的治国之法。党委领导,部门管理,人民选择,干部选拔程序必须落到实处。如果大小官员都是由上而下“提拔”,不是由下而上“选举”,势必造成权力本源的逻辑颠倒,后果只能是权力“全心全意”对上负责,人民的利益则可置之不顾。
“带病”提拔上岗,权力容易患上“疯狂”。为何某些民怨直指的贪腐官员能够“轻风相送扶摇直上”?缘于“戴帽”与“摘帽”之间缺乏责任的连带。严格追查官场腐败的种种“猫腻”,对违法违纪的“戴帽”者与受“戴帽”者一道“摘掉帽儿”,唯此才能以儆效尤。
一旦权力成为少数人的私有,公权必然出现私用,贪腐现象因之衍生,腐败继而反过来侵蚀权力,最后导致整个政权被啃啮吞噬。中国历史上多少王朝的覆没,以及现代的苏联解体、东欧巨变等等,那些惨重的教训和噩梦般的悲剧,无不印证了以上道理。我们不能忘记过去,历史值得今人回味。
第三,教育非常重要,关键还在制度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文化教育,十分必要,也极为重要。提升道德修养、提振精神斗志、提高免疫能力,可以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一种时代的风尚,那就是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反腐倡廉因此在时代的壮歌中不断前行和升华。
可是恐怕这还不够,因为人都免不了怀有或多或少的私心杂念。“心中的老虎最可怕”。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利用权力即能唾手可得,若要做到“不想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在意志上相当时日的磨练砥砺。
如果仅仅以廉洁品德的好人文化来教化成年人的官员,祛除他们心中的个人欲念,多么困难啊。幼儿教育就有这般内容:“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要做一个好娃娃”。如此简单而又浅显的道理,为什么在一些智商很高的贪腐官员身上得不到体现?难道他们真的公私“拎不清”?
早在几百年前,法国政治学家孟德斯鸠说过这样的话:“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定理”,“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甚至断言:“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故而,权力不仅需要道德约束的“自律”,更加需要制度和法律约束的“他律”。邓小平同志曾不止一次告诫全党,还是制度靠得住,法治靠得住。许多事实也一再表明,遏制腐败泛滥,防止权力滥用,关键是要严格执行制度,真正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良好氛围。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建立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必须健全制度。权力行使情况的正常与否,是在“休眠”还是在“躁动”?人民群众的心中清清楚楚。所以,还必须创新体制和机制,让人民群众紧紧拽住权力的尾巴,使权力服服帖帖地忠诚于法律,忠实于人民,这点非常重要,也是不致权力弱化、腐化和异化的根本保证。
第四,人人起来负责,民主监督权力
93年的光辉历程,65年的执政岁月,已经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不愧是一个伟大的政党,她在丰富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拒腐防变经验,完全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直面党内机体上腐败的疮疡肿瘤,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用壮士断腕的勇气刮骨疗毒,老虎、苍蝇一起打,使执政党重新赢得了民心,也使中华儿女透过高潮迭起的反腐行动,更加增添了信心,看到了新的希望和曙光。
千锤百炼,烈火金刚,让人民的权力能够坚强地远离腐败的诱惑和侵袭,在工作中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那句话:“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共产党生命的源泉。”
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提出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才能“可靠地防止他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特殊的利益”,警示着人民的权力必须接受人民民主力量的监督。对此,毛泽东主席也曾做出过响亮回答。
1945年7月4日,在延安的窑洞,针对黄炎培先生提出的那个近乎“刁钻”的话题:如何走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毛泽东坚定地说:我们找到了一条民主新路,“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里的“人民起来”,寓意极其深刻。
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紧接着的一句话,就是“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站起来了”,它一直让人民群众热血沸腾、扬眉吐气。因为,在古老的中国,黎民百姓毕竟在几千年的皇权和强权面前,跪拜得太久、太久了。
要让人民“站起来”,对人民群众的主人意识培育至为紧要。当年,陶行知先生兴办平民教育,为的是“教人做主人,做自己的主人,做国家的主人,做世界的主人。”当人民群众在权力面前,能够真正昂然挺立成为“大写”的主人,权力也就自然会在人民面前儒雅地举手致礼。
蓝天白云,阴风淫雨仍是阵阵袭来;时逢盛世,腐败现象还会连绵不断。这在我们一个如此之大、而且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国度,也并不算十分奇怪。“人民是自己政府唯一可靠的看守人”,我们应当保持十分清醒的认识,为了巩固执政基础,不致权力旁落、人亡政息,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和政协的作用,以制度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群众拥有依法监督政府和管理事务的权力。扩大民主权利,实行人民民主,这原本就是防止权力腐败的有效途径。
人民权利人民赋,人民权利为人民,中国共产党的“为政之道、为政之本”令人崇仰。让权力远离腐败,对此,我们无比憧憬,充满期待!同时,我们更要勇于担当,从今天做起,从自己做起! (作者系省政协副主席,本文为作者在中央党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研讨班上的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