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死亡的肇事者“说话”
交通肇事撞死人后逃逸,肇事者本人也死亡,在“死无对证”的情况下,如何侦破案件无疑是难上加难。近期,南康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就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民警们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固定各类证据,让死亡的肇事者“开口说话”,以“零口供”还原了事故真相,打了一个漂亮的破案攻坚仗。
案发凌晨,行人国道丧了命
10月20日早上6时许,南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105国道南康市龙回镇窑下村路段有一个行人被撞倒了,肇事车辆已逃逸”。接警后,南康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区二中队值班民警曹开乐立即率员赶赴现场,同时向事故中队和大队领导进行了简要的报告。到达现场后,只见地上遗留有几块肇事车辆掉下的碰撞碎片和几滩血迹,由于案发时段尚早,地处偏僻人车稀少,没有发现直接目击过往人车,肇事者有如人间蒸发一般,无处寻踪。而此时,医院方面也传来消息,被撞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案情一时陷入僵境。随后赶到的副大队长张晓峰和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彭笑峻了解情况后,决定先从现场勘查入手,试图找出肇事者的蛛丝马迹。
缜密勘查,现场物迹显端倪
经现场勘查显示,事发路段位于105国道南康市龙回镇窑下村路段,系一坡道、直道,呈南北走向,往北通往南康市区方向,往南通往信丰县方向。民警在路面上发现了两滩血迹,其中一滩血迹是在被撞行人倒地位置的周围,还有一滩在由北往南方向右侧车道上。民警据此推测,这两滩血迹应该分别为受害者和肇事者所留,而其中一滩在由北往南车道并与受害者倒地位置反向移动,再根据受害者抢救无效死亡判断,受害者伤情严重不太可能移动那么长的距离,那么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肇事者在受伤后逃离时留下的,因为现场发现了肇事车辆遗留碎片和头盔碎片(极有可能肇事者撞人后也受伤)。综合初步情况研判,肇事者应往信丰方向逃离,且有可能受伤,肇事车辆为摩托车无疑,案情终于现出了一丝端倪。
循序追踪,嫌犯死亡无对证
事不宜迟,明确破案思路后,副大队长张晓峰立即将现场民警兵分三路。一路民警在现场周边了解情况,积极寻找目击者和知情人士;一路往肇事车辆很有可能是二轮摩托车以及逃离方向为信丰方向沿线追踪,并对沿途的监控录像进行调取;另一路考虑到肇事者应该受过伤,负责到龙回镇周边的卫生院及诊所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在现场周围住的居民在当天早上5点半左右听到了有车辆碰撞的声音,但并没有起来看。这时在走访医院和诊所的人员得知了一条重要线索:当天早上6点多钟的时候,有一个卖猪肉的骑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到龙东卫生院医治,并且头部受伤了,现已去了南康市中医院治疗了。此人有肇事重大嫌疑!等民警到达医院后得知,那个卖猪肉的人姓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了。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那怕他就是肇事者,现在也“死无对证”!这个消息无疑给了民警当头一棒。
科技神威,亡者“开口”说真话
怎么办?民警们陷入了深深地思考之中。“没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证人的供词,看来只有证据才能还原真相了,而要形成连贯的、可定性的证据,就必须从死亡的李斌斌身上展开”。一向思维稳重缜密的南康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钟世华说道。事态紧急,办案民警立即赶赴龙回查找肇事车辆,并在李某哥哥家中将其所驾驶的赣BNA964二轮摩托车依法进行了扣押,在李某家中将其所佩戴的头盔也提取了相关的样本。随后,民警迅速连同事故现场提取的血迹、头盔碎片、车辆碎片等样本送往权威机构进行检测。
经过痕迹专家的检验及DNA的相关检测,结果显示均为李某本人及其车辆所属无疑。在绝对性的科技证据面前,确认李某就是该案的肇事者,该案最终以“零口供”成功告破。(杨昌瑛 彭笑俊)
供稿:赣州南康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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