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餐饮业最低消费潜规则依旧存在
去年11月1号,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办法》实施四个月,上饶许多餐饮经营者仍是有令不行。请听上饶台记者毕如玉发来的报道:
记者来到上饶市中心广场的一家咖啡店,服务员告诉记者,因为店里设置了单独的包厢,包厢里还配有沙发和电视,所以对进店消费的顾客设置了最低消费。
【非正常录音】记者:“最低消费都是30啊?”
咖啡屋老板:“嗯,对,可以邀好多人好朋友来坐下我们跟饭店不一样的,我这是最低的。”
随后,记者先后暗访了饶城五三大道、中山路、凤凰大道等路段的多家餐馆,发现有部分餐馆仍然有最低消费的设置。采访中,一些市民也表示在平时的就餐中,也遇到过设有最低消费的情况。
【出录音】:“茶座有最低消费,咖啡厅好像也有,有最低消费的。”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一旦违反,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然有重罚,那么为什么餐饮业最低消费依然存在呢?记者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发现,对他们来说,进行维权,付出的时间、精力,往往比接受最低消费的代价还要大。
【出录音】:“一般人都不会去投诉,那肯定不愿去那样做啦。”“如果人家态度好,能够道歉,(记者:那就算了?)。那肯定的啦。”
另一方面,记者从信州区商务局了解到,餐饮行业的管理由工商部门划归到商务部门。各级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所以目前还没有真正管起来。信州区商务局工作人员【出录音】:“我们这里还没有细则,也没有接到投诉,如果针对哪个单个个案,我们肯定会进行处罚。”
上饶市消协副秘书长张素华【出录音】:“消费者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拒绝,同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比如说商务局、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