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的共产党员

25.10.2017  21:06
 

10月24日,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三专题学习会,围绕“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的共产党员”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郑正春同志主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瞿小华、船舶处处长陈松青、安保处处长汪细云、办属事业单位信卫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邓春媛、620单位党委书记李志勇分别作交流发言。办领导,各处室领导、办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共24人与会。

会议现场   (邬凌敏摄)

大家对照做品德合格的共产党员标准,结合实际,分别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进行了深入阐述,明确表示要做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党员干部。

瞿小华副主任发言   (邬凌敏摄)

瞿小华同志指出,“讲道德、有品行”是“四讲四有”的核心要义,是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特别是作为一名合格党员领导干部的“四大”必备条件之一。

瞿小华同志强调,领导干部的道德高尚对国家和社会形成示范和导向、榜样和激励、凝聚和裂变等积极影响;领导干部的道德败坏对国家和社会造成发散性辐射、连锁性带动、散状性消沉、潜伏性累进、倾向性诱导等破坏作用。用正反对比的方法,让大家在比较中明确道德高尚和道德败坏的领导干部对国家和社会产生的影响,从而在思想认识上自觉向道德高尚的领导干部看齐,唾弃道德败坏的领导干部。

瞿小华同志表示, 要从忠诚、善良、诚信、刚正、淡泊、笃学、秉公、勤政、廉洁等九个方面加强道德品行修养,要时时处处用党章和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检视自己、修正自己、提高自己,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加强道德修养,就一定能够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兰韬  付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