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证明女孩是女孩 幸亏有B超

27.08.2015  17:09

  针对媒体报道的“丰城一女孩户籍信息出错,被要求证明女孩是女孩”一事,江西丰城市公安局25日回应称,经办民警刚接手户籍工作,对性别更正和变更理解不透,导致群众多跑腿、受委屈,派出所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已为申请人更正了户籍信息。(据8月26日澎湃新闻网)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尤其是五花八门的证明,足够集纳成一本“白怪全书”了。前一阵子要证明是“我妈是我妈”的,几天前又出来一个“我妈是我妈的有效期”,这些奇葩证明足能够让人闪瞎眼的。但与现在这个“证明女孩是女孩”的证明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了。女孩是女孩,按说本来不需要证明,看看头发就清楚了。但对“办事认真”的警察叔叔来说当然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这证明后面的潜台词就是怀疑,看是女孩,可谁能保证你不是男扮女装?

  警察一句话,老百姓当然不敢怠慢。可要怎么才能证明女孩就是女孩呢?单位没法证明,街道也没有权威。医院当然是最有资格并最有权威的地方,现代医疗机械对于鉴别性别更是小菜一碟。于是,这张堪称空前绝后,古今中外也难寻的证明,终于开来了。按照公安局的解释是,经办的民警业务不熟悉,可是再不熟悉的民警难道连男女都分不出来?一个连男女都分不出来的人又怎么能当上人民警察的呢?

  话又说回来,幸亏现在有B超,能够看清当事人“显示有子宫”,继而才断定是女孩。如果现在没有B超又该怎么办?人工检查,让女孩来帮助检查,万一当事人是男扮女装,检查的女子岂不闹了个大红脸。让男子来检查,让一个女孩在一个大男人面前宽衣解带,这不是侮辱人吗?B超是帮人检查病情治疗疾病使用的,现在我们竟然用其为性别开证明了。估计这恐怕是B超发明人做梦也想不到的。证明开到如此荒唐有如此泛滥的地步,这难道就是一句“业务不熟”能够解释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