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评]夏季防“摄狼”重在提高安全意识

14.06.2014  22:55

  又到了“肉隐肉现”的夏天,女士们都穿上了各式各样的裙装、低胸衣等,在享受凉爽的同时,也给心怀不轨的人留下可趁之机。近日,央视曝光了“偷拍女性裙底”团伙,引发人们热议。这些偷拍团伙偷拍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单纯的寻求刺激,而是为了牟利。夏季,美女们除了要防被偷拍、被偷窥的同时,还得防“咸猪手”。(详见今视网《夏季防“”之葵花宝典》)

  如何防范被人偷拍、偷窥?虽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随着方法的多样性、方式的隐蔽性,的确让人防不甚防。不过,笔者认为,防偷拍、防偷窥,除了加大法律的制裁外,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据央视曝光,“偷拍女性裙底”团伙为的就是一个“”字,偷拍女性隐私10分钟视频可卖千元,而且有着很大的市场。有些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这些见不得光的女性隐私,对部分女性进行敲诈,甚至成为市场上的卖点,还有的利用网络技术,偷换照片发到色情网站上,相互获利外,让偷拍女性隐私当事人十分难堪,无地自容,后果很严重。

  而笔者了解到,对于这些“摄狼”龌蹉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禁止偷窥偷拍他人隐私,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法律对这些不法分子的行为有明文规定,但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利益面前自然就会有人冒险。尤其是面对这些“摄狼”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隐蔽,的确让女性们防不甚防。

  所以最重要、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还是要靠女性自身防范意识、安全意识。如外出尽量避免穿着太暴露,进出公共场所尽量结伴而行,尤其注意那些容易走光的地方,是否有可疑人员跟踪,一旦发现及时报警。外出不防带些“防狼”利器,掌握必要的“防狼”技巧。

  此外,笔者认为,除女性朋友自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外,加强公众监督、广泛宣传也甚为重要,如果每个人都有对这种龌蹉行为的正义感,一旦发现有人被偷拍、骚扰,积极站出来指正或将这些“”扭送公安机关,让全社会见到这种人如看到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相信天下无“”。(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