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必要条件一律不得评级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启动
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日,省安监局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的通知》,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将按照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在年度验收现场考核中,对未达标煤矿(包括未申报达标的各类煤矿),由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改。
认真组织考评
通知指出,各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考核评审工作。要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通过考核评审,凡是达不到必要条件,特别是存在证照不全或失效、非法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矿井,一律不得评级。
据了解,此次考核评级采取企业申请、部门逐级考核、分级确定达标等级的方式开展。考评分为3个等级。其中,申请三级达标的煤矿,由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定级;申请二级达标的煤矿,由省安监局(省煤监局)负责定级;申请一级达标的煤矿,由省安监局(省煤监局)报请国家煤监局考核定级。
加强动态管理
通知要求,要不定期组织对达标煤矿进行抽查,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凡发现煤矿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必要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并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到位后重新按程序考核定级,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标的,将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此次考核纳入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省安监局(省煤监局)将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定级情况通报江西煤监局、省能源局、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对不达标的矿井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依照规定与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