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车位证明”需防另类“权力寻租”

07.11.2013  15:22

  国外多个城市实施的控车措施——购车需出示“车位证明”或将在北京实施。11月5日,记者获悉,交通部门已提交建议,拟完善本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一车一位一编号”数据库建设,把拥有(购买或租赁)停车泊位作为申请小客车摇号的资格审核条件之一。专家表示,这项措施等于给购车又增添了一个“门槛”,但实施起来易出现虚假停车证明、倒卖证明等现象,相关部门还需慎重论证。(11月6日《北京晨报》)

  提出“有车位才能摇号”初衷是好的,问题是作为舶来品的“车位证明”,能否“洋为中用”尚待考证。仅就“车位证明”应该由哪里出这一点,足以让人伤透脑筋。究竟是物业公司还是政府相关部门,这些出示证明的机构是否具有公信力,如果做不到这点,“车位证明”难免出现另类“权力寻租”。一项关于“你是否支持北京申请小客车摇号者须先有车位”的调查问卷显示,高达73.3%的网友投反对票。由此而见,北京用这种方法来进行汽车限购,需三思而后行。

  现实当中,各种各样的证明从中牟利的案例并不少见,何况这是“车位证明”?如果租用车位的合同就是配套车位证明的话,难保物业不会造假出售类似的合同。而很多人为了白纸黑字的“车位证明”,花钱买证的人定会与日俱增,“车位证明”带来的“地下交易”引发的暴利链条,可想而知。

  另据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此前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市有40.1%的汽车没有固定车位,只能停在马路边或小区边角地儿。停车位是一种稀缺资源,为了一票难求的“车位证明”,自然会加剧稀缺资源的竞争,车位价格必将飞涨,出现虚假停车证明、倒卖证明等现象还不说,某些人找后门拉关系获取“车位证明”,这样的“权力寻租”不仅会扰乱办证市场秩序,还极有可能滋生出行政管理上的另类腐败。

  如果这样一张证明仅凭权力部门说了算,不建立一整套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那么,就会导致一些办证人员丧失原则,干出损害百姓利益的非法勾当。比如,办证时推三阻四,吃喝卡拿要,不见礼金、礼品卡,或者请吃饭,就故意拖延时间不给办理。这些都是不容小视的“权力寻租”现象。

  一言概之,一项政策的副作用太大,易于引发新的社会问题,这样的“车位证明”不要也罢。况且,在实施过程中如何保证“车位证明”有效,谁来出示这个证明、由谁来监管等等,这些关键环节如今依然是一头雾水。综上所述,要推行“有车位才能摇号”,就目前而言,只能看起来很美。(黄春景)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