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起 请叫我“新建区”

25.09.2015  11:29

  8月初,新建县撤县设区正式通过国务院批复。9月24日,记者获悉,新建县撤县设区将于9月28日挂牌,也就是说面积2208平方公里的新建县即将成为新建区。这样的改变是否会改变它的机构管理呢?对此,南昌市成立了新建县撤县设区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新建县撤县设区后工作平稳过渡,建议参照“一改三不改”(改名称,不改职能、体制、区划)的模式,给予新建区3~5年过渡期。■信息日报记者赵婉露/文

  规划管理权:委托给新建区,期限2年

  新建县规划管理权的移交,将设置3~5年的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新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更名为新建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其他不变。南昌市政府将新建区的城乡规划管理权委托给新建区政府管理,新建区仍享有原有城乡规划管理权限,新建区城市建成区及相关区域内的规划编制仍需报南昌市政府批准。规划审批及规划的批后管理由市政府批复、市城乡规划局依法委托新建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委托期为2年。

  ●过渡期后,新建区规划管理权将上收,由南昌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新建区的城乡规划管理。

  规划编制及规划编制管理不设过渡期,新建区挂牌后该项工作立即由城乡规划局接管。市政府增列新建区的年度规划编制经费。新建区政府可按年度计划向城乡规划局提出规划编制要求,市城乡规划局一并纳入年度规划编制计划。

  曾经有这样一个实例,戳痛过规划部门的心。南昌市在2000年的总体规划中,将经开区的黄家湖路作为城市主干道进行了规划,就在这段路修到新建县边界时,2002年,新建县却将黄家湖路必经之地挂牌拍卖了。

  目前,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经开区、湾里区的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由南昌市统一规划,而新建县却拥有独立的规划权。正是这种独立规划的存在,使得在功能统筹、基础设施对接、生态空间预留等方面,协同性差,影响了整个南昌市西北片区的规划。

  撤县设区后,这种尴尬的局面还存在么?新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称,按照“小规划服从大规划”的原则,这种局面很可能得到改善。(王燕、记者沈澈清)